經查:

【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3/7/11版】

一、立法院於2023年4月14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包括提高未禮讓行人罰則、檢討違規記點制度、增加民眾檢舉交通違規項目、提高無照駕駛罰則、加重危險駕駛罰則等。

立院修法後,以上交通違規新制於2023年6月30日正式上路。

二、交通部表示,修法後,除了增加超速、併排停車、不打方向燈、未停讓行人等違規記點項目外,也更強調「歸責」,讓違規記點可以記在真正的駕駛人身上。

若無法歸責給駕駛人,就會記在該車輛上,一年內記滿3次將吊扣車牌2個月。

另外,自2023年7月1日起,營業車及新手(7月1日及之後取得駕照者,一年內稱為新手)違規加記1點。

新手一年內違規點數達6點須接受道安講習。

三、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3條,汽車駕駛人於1年內記違規點數每達12點者,吊扣駕駛執照2個月;2年內經吊扣駕駛執照2次,再經記違規點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汽車駕駛人於1年內記違規點數達6點者,得申請自費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課程。完成講習後,扣抵違規點數2點;其扣抵,自記違規點數達6點之日起算,1年內最多折抵2點。

【查核聲明】資訊若有更新,本報告亦會同步更新。

圖1:交通違規記點新制內容(台灣事實查核中心製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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