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律推動的社會背景與壓力
隨著網路新聞的發展迅速,資訊傳播的方式與速度已改變現代社會的新聞生態。面對日益嚴重的新聞亂象,例如標題誇大、不實報導、隱私洩露等問題,政府機關、媒體業者、媒體公協會及公民團體開始關注並推動網路新聞自律機制,以維護新聞的公正性與可信度。
2024年12月的優沙龍邀請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黃文哲主任秘書和我們一起探討多方利害關係人如何共同訂定網路新聞自律原則,並展望未來的發展方向。黃主任秘書首先介紹了 NCC 的職掌,包括管理通訊傳播市場、維護媒體專業自主及確保公平競爭等目標。在這樣的背景下,NCC 於 113 年 8 月 14 日召開「網路新聞媒體自律溝通交流座談會」,邀請政府機關、新聞業者、公協會及民間團體進行討論,以期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新聞自律機制。
推動網路新聞自律的緣起可以追溯至立法院、監察院及民眾的陳情與質詢。立法院議員指出,許多網路新聞標題聳動,甚至帶有誤導性,可能導致社會不安。例如,一些新聞標題可能讓讀者誤以為事件發生在台灣,點擊後才發現新聞內容來自其他國家。此外,監察院的調查報告亦指出,媒體報導或評論偵審中案件時,可能違反無罪推定原則,影響國民法官的判斷。因此,監察院建議 NCC 透過行政指導、教育訓練等措施,引導網路新聞業者遵循專業倫理,避免過度渲染與誇大報導。
目前,網路新聞的定義與分類相當廣泛,主要涵蓋三種類型:持有電視新聞執照且經營網站與社群平台的媒體、經營報紙或雜誌並透過網路發布新聞的媒體,以及純粹透過網路經營的新聞業者。與傳統媒體不同,網路新聞的特性在於即時性與互動性,且發布新聞不需要事先許可,使其具有更大的自由度。然而,這樣的特性也使得新聞內容較難受到有效管理,進而引發資訊混亂與假新聞氾濫等問題。

現行管理方式及NCC的初步建議
針對上述問題,黃主任秘書提出推動新聞自律的必要性,並分析現行的管理方式。現階段,網際網路的內容管理主要依賴網路平台的使用者條款或自律規範,若發現違規內容,平台可移除相關內容、停權帳號或採取其他處置方式。此外,若涉及法律問題,政府機關亦可依照法令進行檢舉與裁罰。然而,由於網路新聞的跨國特性,單靠現行法規與平台自律並不足以有效管控,因此 NCC 期望透過建立多方參與的新聞自律機制來補足這一缺陷。
為了建立適當的自律機制,NCC 在座談會中提出多項建議。首先,新聞標題應明確標示事件發生地,以避免民眾誤解。例如,若新聞內容發生於其他國家,標題應清楚標示該國名稱,以減少不必要的社會恐慌。其次,新聞內容應依據事實查證,不得過度誇大或渲染事件,特別是在涉及生命財產安全、公共秩序等新聞時,應更加審慎。此外,簡報也提到,電視媒體應參考《衛星廣播電視法》的規範,確保新聞內容符合公序良俗及兒少身心健康。
除了新聞內容的規範,座談會亦討論了建立申訴處理機制的重要性。目前,多數網路新聞業者尚未設立完善的申訴機制,導致民眾在遇到錯誤或不實報導時,難以有效反映意見。因此,NCC 建議新聞業者建立透明度報告制度,定期回應民眾申訴,並向社會公布申訴處理結果,以提升新聞的公信力與專業度。
為確保新聞自律機制的有效性,NCC 參考了國際新聞自律組織的運作模式。例如,美國的新聞公評人組織(ONO)由業者主導,負責監督新聞內容的品質並接受民眾申訴。英國的獨立新聞標準組織(IPSO)則由政府與業者共同運作,負責調查違規新聞內容,並提供24小時反騷擾諮詢熱線。澳洲、韓國與立陶宛等國亦透過業者與媒體公協會共同成立新聞自律組織,以確保新聞品質與公正性。
三大新聞自律原則
黃主任秘書提出的網路新聞自律原則涵蓋三大重點:
- 建立報導內容控管機制:新聞業者應依據自身規模與業務特性,制定內部管理機制,確保新聞內容符合專業標準。
- 建立民眾申訴機制:業者應設置專責部門,受理民眾申訴,並制定回應機制,以確保新聞品質的透明度。
- 確保錯誤報導的更正機制:當新聞內容發生錯誤時,業者應及時更正,並確保更正資訊能夠清楚呈現,避免誤導讀者。
此外,NCC 也積極鼓勵業者加入自律機制,例如提供業者一定的廣告優勢,讓加入自律機制的新聞媒體獲得更高的曝光率,或是由網路平臺(如 Google、Meta、Yahoo 等)優先推播合乎自律原則的新聞內容。這樣的策略可提升新聞媒體遵循自律原則的意願,並帶動整體新聞環境的改善。

成立多方參與的自律組織願景
未來,NCC 計畫成立 「網路新聞多方利害關係人自律組織」,透過定期會議處理重大新聞爭議,並進行調查研究,以評估各新聞業者對自律原則的遵循狀況。此外,該組織將負責滾動修正新聞自律原則,確保其能夠適應不斷變化的新聞環境。另一方面,NCC 也希望透過大型新聞業者的帶動,促使更多小型新聞媒體與新興自媒體加入自律機制,共同提升台灣網路新聞的整體品質。
綜合而言,網路新聞的發展帶來了資訊傳播的便利,但也伴隨著資訊混亂與不實報導等挑戰。為了維護新聞的專業性與社會責任,多方利害關係人應共同推動新聞自律,並建立有效的監督與申訴機制。黃主任秘書認為透過新聞業者、政府機關、公協會及公民團體的協力合作,台灣的網路新聞環境將能朝向更加健康與可信的方向發展。
(紀錄整理:孫璇;編輯:邱家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