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posal

提案說明

提案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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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TGBdesign林蔭大道由我們決定」的粉絲專頁上,放有插畫風格的未來藍圖,呈現出生活、生態共榮的綠意街景。(圖片來源/「TGBdesign林蔭大道由我們決定」臉書粉絲專頁)

【意識報第069期】

◎內容與主題
本刊預計將以三個專題報導為主軸:

一、台大與周遭社區關係
【提案緣起】
台大校總區面積約100公頃,周邊鄰近台北市重要道路,巷弄中房屋群聚形成社區,不論是居家或營業之用,都與台大學生有許多互動來往。校園偌大,是社區居民平時散步、遛狗的選擇,也有咖啡廳、餐廳等可休憩;台大學生也經常騎著腳踏車到校外餐廳用餐,或參加校園內外各種活動,蔚為人潮。高傲、保守是附近居民對台大人的印象,腳踏車亂停、令人困擾的噪音與人潮往往是爭議之處,而校園開放,學生餐廳中也常看見社區居民、社會人士買麵包或用餐。台大與周邊社區有著強連帶,所以想以幾個校園空間,如體育館、學生餐廳、福利社、腳踏車位等做為主題,去了解校方、學生、社區如何看待校園空間的使用與互動關係。

二、新生南路‧林蔭大道
【提案緣起】
    因應2016世界設計之都,台北市有一系列的市容計劃,其中包括三條林蔭大道:新生南路、和平西路、羅斯福路五六段,就地緣關係而言,其中以新生南路與台大校園最為相關。關係到政府、學校、周邊居民三方的城市規劃案,卻僅少有台大人──老師、學生、行政人員知道相關訊息;多次的會議記錄並未公開,規劃案的細節與來龍去脈無從得知。除此之外,舉辦博覽會做為轉變城市形貌的手法,身處空間改造的過程之中,我們能知道多少、能參與多少?從報導做起就是參與的第一步。

三、吸菸管制與規範
【提案緣起】
    台大目前對吸菸的管制規範為全面禁菸,然而,四年前,學生代表大會曾提案在校內設置吸菸區,校方一在當時設立吸菸區設置辦法,但後來因交由各單位執行,沒有中央統籌處理的機制,因而校總區內至今並無任何吸菸區。
    承接去年做的校園吸菸者專題,試圖讓讀者看見吸菸者並去除吸菸者的汙名化,這個專題希望能將制度上對吸菸者的影響被看見,並討論吸菸區或是其他吸菸規範是否得宜?吸菸區的設置是否真能為吸菸者帶來便利?吸菸規範是否過度干涉吸菸者的權利?或是保障了不吸菸者的權利?

 

 

◎關於意識報
意識報(The NTU Consciousness)是一份台大的校園刊物,每期20頁、一學期四至五刊、發行量2000份。於台大活大、總圖、誠品、唐山書店等報點供人免費取閱。內容包括校園議題、校園政策評論、社會議題、教育議題、台大校史、人物專訪等。稟持著批判反省的精神,懷抱著服務校園的熱忱,意識報從周遭的生活關心起,進而思考台大學生參與公共事務的各種可能。

 


Report

正式報導

台大意識報069刊

【台大與週遭社區關係】

社區「噪」反──從新體噪音談校園開放

◎林宜庭
  台大綜合體育館在校內因為較原本的體育館為新,而被學生稱之為「新體」,校外亦有「台大小巨蛋」的稱號。近幾年來,新體舉辦過各種大大小小的活動,除了大型運動賽事、校內集會,也包括了出借給校外舉辦大型演唱會、同人誌展、企業尾牙、宗教活動等。

  然而,新體舉辦演唱會產生的噪音,長期困擾新生南路另一側的大學里居民。居民雖曾向學校反映,但噪音問題始終沒有解決,環保局告發主辦單位多次亦無改善。

  去年十一月,台北市政府將新體視為營業場所列管,並於今年生效。今年1月18日晚間演唱會環保局首度開單告發噪音超標,勒令30天改善。1月22日晚間演唱會噪音仍超標,因未改善首度被處以罰緩,此為依〈噪音管制法〉處分演唱會「營業場所」罰鍰的全國首件案件。

  台大因這次的案件,再度佔據各大媒體的新聞版面,在校內也引起了討論。這幾年新體舉辦的校外活動的增多,如今被環保局認定為「營業場所」,新體的營運是否違背教學初衷?附近的老鄰居又是如何看待台大?大學在當地社區又該扮演什麼角色?

教學與營運的平衡點

  新體興建的目的是為了替代原本過於老舊的體育館,提供師生更多體育教學、慶典集會的空間。理應是以教學為目的,而非出租場地的營利場所,為何會開始出租場地?但事實上,綜合體育館興建時,台北市政府要求應提供大台北民眾使用,體育室場地組李連禧組長提到,新體的規劃除了校內師生使用,同時也是要提供大台北地區所缺乏的中型場地。

  李組長進一步說明,大型體育館的硬體設備維護費用相當高,要永續經營需自籌經費,以減少校務基金的負擔。最初,校方打算委外經營新體,如同第二活動中心的集思會議廳,是體育室要求須由學校自己管理,以保障校內教學使用場地的權利。他認為,教學是最主要的目的,唯在課餘時間才會出租場地給校外活動,不會讓校內教學受到影響,而這也是為了能提供師生好品質的場地。

  目前新體的營運是由體育室負責,雖是學校機關但因為需要自籌經費,產生了商業行為,如同私人企業尋求利益。在這樣的模式之下,令人擔心的是教學與營運兩者的關係是否會失衡,因利益導向而壓縮學生的使用空間?校方應在這兩者間努力尋求平衡點,不能本末倒置令學生喪失應有的權利。

  而我們也看到,這學期,體育室開設了免費的運動推廣班,以老師們的專業回饋學生。李組長表示,幸好學生的反應很熱烈,未來會朝這個方向繼續去做。在教學與營運之間,體育室除了積極開源,也在思考要如何回流到原本教學的目的。

噪音長期擾民

  雖然新體在建造之初就有出借場地的規劃,但硬體設備卻缺乏足夠的隔音效果,沒有考量到對週遭居民可能產生的影響,在加上原本對面即為高樓,噪音容易擴大,造成日後大學里里民的不滿。里民向學校反映之後,過去校方試圖解決問題,例如:要求租借場地的主辦單位控制音量、篩選租借場地的活動、舉辦大型演唱會前會先主動通知對面大樓的住戶、提議替住戶將窗戶更換為隔音玻璃等。但新體的先天體質不良,容易產生噪音,即使體育室盡量篩選活動、約束主辦單位,仍然會有意外狀況發生,也並非每個住戶都願意將窗戶更換為無法開窗的隔音玻璃。因此,噪音問題一直難以解決,里民的不滿長期累積下來,轉而向環保局告發、立委陳情等給予台大壓力。

  針對噪音問題,體育室成立了噪音防制小組,提出了解決方案:第一,在硬體設備改善之前不再舉辦大型演唱會,若現場測出噪音超過標準,會立即斷電。第二,尋求校內具有專業背景的教師、校外廠商合作,改善新體的隔音設備。

  李組長表示,目前仍在尋找改善隔音設備的合作廠商,但目前的廠商無法保證隔音效果能達到校方的預期,尚在持續的洽談。與居民的對談溝通,應該先要有一些改善的成果出來,才能顯現台大的誠意。

老鄰居如何看台大?

  溫州街發展協會會長何承翰則認為,新體演唱會的噪音問題存在久矣,過去與校方的溝通一直沒有成果。這次因部分居民向立委反映,校方才有較為積極的回應,但成效如何仍需觀察。何承翰會長另外提到,長久以來台大與社區之間有許多問題沒有被解決,例如腳踏車亂停、噪音擾民等,附近的社區居民對台大已經失去信任。此外,台大與社區的溝通,大都仰賴行公文給里長,但資訊不一定會被傳遞出去,應該要有更好的溝通管道。而在國外,大學會很重視與社區的連結,有「大學城」的概念,但在台灣不是這樣,兩者的連結很薄弱。

  這次的事件反映的是台大校方對於社區關係的忽視,往往要等到社區居民的反應強烈,或是遭受到社會壓力,才會更積極的處理「問題」。然而大學與社區的關係不僅僅是「問題」,有更多的是在日常生活中彼此的交流、互動,雙方對彼此都會產生影響,台大不應將自己視為完全獨立於社區的校園。

校園的「再」開放

  台大校方曾表示會努力敦親睦鄰,像是提供居民新月台停車場的優惠,體育室也有討論提供相關優惠方案的可能性。從新體產生的噪音到視為營業場所列管,以及與社區居民的連結,顯現的是大學校園的公共性、開放性:小至週邊的社區,大至整個城市,台大從來都不是一個封閉、與外界隔絕的校園,這幾年甚至有「台大公園」的戲稱。

  然而,「校園開放」不僅僅是單方面的校園空間對外開放,開放的同時也可能會產生負面影響擴及周邊的社區,大學校園與校外之間是相互影響,彼此連結在一起。從新體噪音擾民的事件來看,「台大公園化」只說明了校園空間的變化,但沒有看到校園與社區的連結。如果我們對於校園開放的想法,仍然停留在「打掉圍牆」,則無法察覺到在制度上、組織上,也有一道高牆隔絕了那些被影響、有權利發聲的老鄰居。

  校園的「再」開放要思索的是:社區與校園之間的連結如何可能?一流的頂尖大學除了衝排名,也應當在當地深耕、建立起社區與大學的網絡,實踐與反思學院裡的知識。與社區之間的「問題」,或許可以成為校方、社區、學生共同合作的第一步,讓情緒性的對立消失,重新連結、看見彼此。

 

鐵馬風雲──從單車問題看校方與社區互動

◎傅彥龍

  長年以來,台大與周邊社區維持著一種緊張的關係。Ubike設置後,引進遊客潮,校外人士騎乘單車進校園休憩,違停問題令校方十分頭痛。另一方面,對於學生在台大周邊亂停單車、逆向騎乘等現象,周邊居民屢有怨言。顯見,腳踏車問題凸顯了校方與社區互動上的缺陷。

Ubike在台大

  先前,總務處事務組配合台北市交通局,在台大周邊推動公共自行車Ubike的設立,期望能藉「以租代買」循序改變台大師生使用單車的習慣,分擔部分交通需求,避免校內單車數量不斷膨脹,進而減輕校內交通壓力。

  然而,Ubike設置後帶來校外遊客潮,加劇校內的違停現象。以年度違停拖吊數字為例,校外人士違停次數由100年度的1323次,逐漸增加為102年度的1794次,占總拖吊數的比例也從5%升為7%。管理股股長蔡培元表示,Ubike減少校內單車自有率成效有限,引入車流與違停問題,對自行車管理衝擊不小,也帶來拖吊業務上的困擾。

  蔡培元股長提到,校外人士常抱怨校園內標示不清楚,跟著學生停卻被拖吊,還要費一番功夫問路到水源校區拖吊場領車。由於校外人士的單車多半沒有車證,為了避免盜領或冒領,認領時必須影印其證件,但遊客也不一定剛好有帶證件。

  針對上述問題,校方曾經請台北市政府在Ubike租借站設公告:騎乘者若進入台大校園,要把Ubike停在規定的停車格內,否則學校會拖吊。因為租借站有限,請市府在租借站設公告,比起校方在校園各處設公告更容易。然而,市府並沒有接受。

學生腳踏車在社區

  以新生南路三段及羅斯福路三段之間的大學里為例,大學里及溫州街除了住宅區,還有許多餐廳、咖啡廳、書店等商家提供台大學生飲食、買書、逛街等各式需求。台大側門的新生南路三段對街,平時人潮不少,有時人行道上停滿了單車,參差不齊,壓縮到通行的空間,造成單車與行人共行於騎樓下,影響行人安全,尤其是羅斯福路三段333巷內(誠品後側的巷子)和羅斯福路三段283巷內(溫州公園旁),用餐時段的人潮加上單車亂停,並嚴重妨礙汽車的出入,附近也曾有居民抗議住家前門被單車擋住。此外,學生經常逆向行駛,狹窄的巷弄中,兩車交會時往往十分不便,甚至發生不少件機車族與單車擦撞的意外。

  究其原因,首先,學生極少注意到大學里的巷道多為單向道,常常逆向了而不自知。其次,狹窄的巷弄兩側停滿了當地居民的自用車。大學里里長表示,里內有許多棟缺乏地下停車場的國宅,而里內也沒有其它可以興建停車場的空間,停車位本來就供不應求。再來,有些學生為求方便,暫時把腳踏車停在要道,或是硬把腳踏車龍頭擠入車叢中,卻忽視凸出的後車身有可能阻礙交通。

解決措施

  針對這些問題,蔡培元股長說:「市府並沒有考慮到台大周邊是個大學城,沒有在周邊設置足夠的單車停車位。我們曾經要求市府幫忙設置停車位,並回應里民需求,若是違停就直接拖吊吧。」不過針對這項訴求,市府表示目前在大學里附近找不出更多停車位。

  鄰里曾針對單車問題向立委申訴,台大因此被立委要求:在提出解決方案前,凍結部分預算。校方表示,對於校外違規停車現象,協調市政府相關單位進行拖吊;透過定期宣導措施(寄電子郵件和請工讀生在校門口舉牌),提醒師生勿違規停放車輛;持續與里長溝通,並由學務處透過服務性課程,如老人服務,來加強學校對周邊社區之服務;台大對周邊里民提供停車、場地使用優惠,校內各項活動提供部分優惠票或免費票給予周邊居民使用。

各方對校方處理措施的看法

  然而上述的方式有一些局限。以拖吊而言,目前單車拖吊管理制度仍不完整,許多單車拖吊到龍門國中,卻很少人領回,使得龍門國中地下停車場的空間快要被拖吊的單車占滿了。蔡培元股長也坦承,舉牌宣導主要是提醒剛進台大而不了解學校規定的新生或轉學生,其實效果很有限,不如交通警察大隊拖吊有效。

  對此,溫州社區發展協會會長何承翰表示:「拖吊只是暫時性的把腳踏車從人家面前移開,目前缺乏一個真正可以系統性完全解決紛爭的計劃。」「上述的解決辦法治標不治本,真正要治本是社區、學校、學生三方共同評估,什麼樣的討論模式是大家想要的,要如何用制度規範,或者要藉由社區自治會產生的結論,再以制度化或程序化的方式處理。學校目前沒有針對這些問題召集社區居民或里長,只說『會再討論』。」

  總務處交通股人員提到:「違停的紛爭和社區的整體規劃有關,若按照消防法規,巷道必須保持通暢,巷道其實也不應該停汽車。可是現在他們基於停車位不足,決定把巷道留給汽機車停,沒有考量到很多學生其實住在里內,已經有點像台北市民在社區裡面的停車需求,但他們獨獨認為那些腳踏車都是台大的,可是卻沒有想到他們的里民也是騎腳踏車到台大來。」他認為,這是互相的關係,里民騎車到台大來會造成台大的困擾,要台大概括承受,卻不能容忍學生在里內的停車需求。商家要做生意,至少要提供客人停車的需求。

  溫州社區發展協會會長何承翰表示:「我們這邊希望學校談之前,我們能夠先找出適合停放單車的位置,或是估算適合的數量,再把這些數據給學校,讓學校宣導那些地方適合停放。」除了上述的措施,何承翰認為,校方也要讓學生了解大學里的交通動線,可以在新生訓練跟學生介紹台大周邊環境。另外,也可以針對違停的腳踏車,拍下車證,整理成清單交給學校,由校方處理。這個做法台大似乎還在評估階段。

處理方法的討論機制

  社區與台大的溝通管道,幾乎僅限於打電話反映意見。雖然台大校方每年都會派員拜訪里長,互動溝通,但顯然無法解決上述的單車問題。

  單車違停處理政策的制定過程中,校方目前並沒有讓居民參與討論或提議。蔡培元股長說:「制定單車違停政策,基本上是針對校園內的單車違停,校園內的政策不需要和居民討論,因為這是校內的管理規定,我們也不能去制定校外的管理規則,這已經踰越我們的權限。」被問及學校和居民之間的溝通管道該如何改善時,蔡培元股長表示:「最主要的問題不是溝通,一旦溝通就要有承諾,但很多時候我們沒辦法承諾,因為那不是學校的權力可以行使的。例如拖吊,我們只能在校內拖,我們不可能去周邊鄰里巷道拖,那些都是以停管處的拖吊為主。」

  何承翰會長認為,公民參與式的討論才有可能匯整各方意見。社區可以先歸納出論述交給學校,同時學校、學生也提出相關的配套,雙方討論,達成協議,然後執行。學校目前完全沒有打算就單車問題與居民討論。「他們很多的評估或是互動,對周邊社區而言非常薄弱,甚至完全沒有被感覺到。」他提到,台大校方把很多東西看待為自己的財產,並沒有跟周邊互動的環節納入綜合評估,但美國或歐洲學校的大學城,並不是只看他們的校區內有甚麼建築物,而是看整個城鎮因位在學校周邊而形塑的氛圍和地景狀態。

  社區空間規劃及交通動線上,台大跟大學里社區目前仍切割為不同的群體,彼此欠缺對話與聯繫。因此,學校與里民,甚至還有市政府之間,需要一個常設的溝通平台,讓三方意見充分交流,針對台大連結整個大學里的交通動線、社區規劃,進行統一的設計,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作法。

對話,跨越邊界──總評台大與週遭社區的互動關係

◎李雲可、林宛諭

  回顧台大與周邊鄰里的關係,無論是新體噪音、腳踏車停放問題,還是台大公園化,皆為校園和社區在公共領域上發生的種種摩擦。誠然,治標取向的溝通為必經之途,但除此之外,是否還能尋求其他變革方式,為雙方建構出更良好的關係?學生、社區及校方行政單位的三邊對談,甚至政府的介入,能否因此使社區與校園的摩擦減少?

  讓摩擦減少,唯有一途:釋出誠意,為彼此著想,始能達成共識。以腳踏車停放問題為例,大學里里長指出,台大學生為求方便,經常在本已狹窄的巷子停放腳踏車。但台大附近社區的巷道及停車格規劃,在前任里長任內便已確定,受限於本來就不寬闊的巷弄,可以容納的汽車、機車、腳踏車向來有限;再加上除了商辦店面的業者外,經常在巷弄間閒散行走的居民多為中老年人,當巷道交通不再受到單行道、停車格等等規則的控制,往往造成人身安全威脅的隱憂。在個人方便之餘,如果能以同理心思考,便是對社區的回饋;而當腳踏車能夠不具侵害地進入社區,總務處善意的舉牌提醒、交通大隊的拖吊也不再需要了。

  至於讓台大學生經常感到困擾的大學公園化議題,首要解決的是何謂「校園」,及其適用範圍為何。在八○年代台大的校園規劃中,「使用者參與」是其中重要概念之一,因此在意見互動上便採納了台大師生、甚至是市民的看法,試圖藉此改變傳統大學的權力結構。對於非台大師生的多數民眾而言,大學校園為假日休閒去處,既然不是僅限台大師生享用,只要不至於侵擾非開放空間的隱私與安寧,一些聲響、干擾也是應該被包容的。

  公園化並非只有此一面向。事實上,校方為了與社區建立更緊密的關係,時常有許多限定給大學周遭鄰里參與的活動,如台大農場主動告知鄰近里長,春耕體驗、米食料理等等推廣活動,還有附近居民至新月台停車場停車打九折等等,目的無非是釋出善意,以緩和校園和社區的緊張關係。但這些舉動能否真正解決長久的抱怨?過於死板的單方面公文告知形式,如果負責的里長未收到或未即時公布,是否又形成雙方互踢皮球的局面?這些都有尋求更佳解的空間。

  究其根本,為什麼台大需要努力和周圍鄰里共同追求和諧的關係?封閉或者共享,這些都不在法律明文規範裡;若是各自獨立運行──某個角度來看,確實無可厚非。然而,誠如社區居民所言:「我們也很希望以台大為榮啊!我們也很希望走到外面,別人問起時可以很驕傲地說,對,我就住在最高學府旁邊!」一座真正匯聚並且成就宇宙精神的大學,不應該、也無法只是捨命追求排名,而棄與排名無關的社區關係不顧。大學應該是博大而淵沛地與周邊社群串成一片汪洋,使容納其中的學生、校方及居民,皆感受到同屬於一個更大更完整社群的歸屬,且深以為傲。直到那時,台大始能夠成為一知識生態,生生不息。

 

 

【新生南路‧林蔭大道】

 

以設計實現生活願景──2016世界設計之都在台北

◎游羽棠

  2013年11月,台北市提出「不斷提升的城市:以設計實現生活願景」(Adaptive City:Design in Motion)為申辦主軸,獲選為「2016世界設計之都」,並選出「紫色」為代表色,以其內含的紅、黃、藍,分別象徵熱情活力、文化創意及智能科技的調和。然而,這個理應讓台北市民額首稱慶的消息,卻未獲得太多關注,甚至有許多民眾是首次聽聞,這樣的情況是否起因於整體計畫尚未啟動而使人民無感?或因宣傳活動不足而致無人知曉?因此,藉由報導與台大校園相關的「林蔭大道」計畫,亦概覽性介紹包含其在內的「世界設計之都」16項核心計畫,期能促使更多人一同關心這個攸關台北市面目走向的大型活動。

  隸屬於世界設計之都的16項核心計畫,依其所屬性質可粗略分為七大類別,分別是國際交流類、政府投資類、官方補助類、城市建設類、紮根教育類、庶民生活類及出版計畫類(見表一)。期待藉由執行不同面向的計畫,邀請相關領域的國際人士與會,提升國際聲望與能見度,並引起台北市民甚至國內民眾的討論熱度。帶動各產業的共襄盛舉,亦透過各地方的特色建設,使更多民眾知曉,進而參與。

  綜合以上所述,2016世界設計之都的相關配套政策,除了本次著重報導的林蔭大道計畫外,亦有許多設計在社會各層面上的實踐,尚待更多公民的關心與參與,期待更多元的聲音加入,形塑出更豐富的面貌。

 

城市裡的綠色走廊──林蔭大道

◎陳英傑

林蔭大道計劃緣起

  林蔭大道計劃是臺北市政府自2011年開始推動的政策,由工務局新建工程處(新工處)負責,經過交通分析,選出可以施作工程又不致過度影響交通的路段,預計在四年內完成三十八條林蔭大道。在臺北獲選 2016 世界設計之都後,呼應其主題概念,將「綠色」與「設計」兩個關鍵字融入此計劃。今年要施作的路段包含和平西路三段、新生南路三段與羅斯福路五、六段,其中,新生南路三段緊鄰臺大,與你我關係密切。

  這次的工程,新工處將林蔭大道因施作方式分為三類:創造型林蔭大道會栽種新的植株;而精緻型和優化型則分別針對原先樹況好和不好的路段選擇樹種、汰舊換新。新工處最初一、兩年的規劃目標即是廣種樹木,增加像仁愛路、中山南北路及敦化南北路等路段這樣的綠蔭道路。但是近年來隨著綠覆率[1]提升,林蔭大道的規劃不再侷限於只有路與樹,而是開始去思考如何與人、生活及文化結合。

設計核心──人本交通

  狹義的交通指的是藉由器具的運輸,達到人在空間上的流動,具備有人、車、路三要素,被戲稱為「車本交通」。人本交通相較之下,在交通要素的設計上,考慮的主要是人還是車。目前臺灣的道路設計是以車本交通為主,一部分是由於歷史因素。二戰之後國府遷臺,需要開始進行大量建設,當時臺灣接受很多美援,所以在著手建設之前送出一批都市計劃的學者到美國留學。美國當時的都市模式是屬於郊區和市中心分離的型態,因此需要大量郊區與都市間的通勤,當人們都生活在都市外圍的郊區,只有上班時間會到都市去的時候,在都市道路的規劃上就比較適合以車為主、達到快速便捷的車本交通。學者回臺後,也將這一套設計帶回了臺灣,造成臺灣的現況。臺灣的都市具有住商混合的特性,人們上班下班都是在同一個區域,在此狀況下,當大部分道路設計的出發點都是考慮車好不好走,道路對於行人的意義就只是從起點到終點必須經過的路徑,人和道路的互動就很難建立。

  人與道路的互動聽起來好像很抽象,華盛頓大學景觀碩士潘世豪給了我們一個例子。紐約時代廣場以往也是道路,並且有交通嚴重堵塞的問題。建築大師 Jan Gehl 被請去做廣場的重新規劃,他首先封路、將汽車從百老匯街驅逐出去,建立一個公共空間,甚至還在上面擺設露天咖啡座,讓人們可以享受悠閒的戶外時光。當人們發現,在道路上有吸引人的東西、在步行中能感受到樂趣,道路對於人來說,就產生了「經過」之外的意義,這就是人本交通的精神。另一個最有名的範例是全世界人本交通的典範城市,就是擁有世界頂級腳踏車系統的哥本哈根。騎腳踏車相對開車較為慢速,在交通的過程中比較能夠注意到周遭的事物,故也是人本交通的指標之一。他們的自行車通勤人口數佔 39 %,居各通勤方式之首。這樣的成果其來有自:哥本哈根的腳踏車可以搬上火車,達到和大眾運輸的良好接駁,建立起獨立於開車外的完整系統。此外還配合品牌的建立,也就是讓民眾覺得騎腳踏車是感到自豪的、有誘因的。

  那麼臺灣呢?其實也有人本交通的例子。對學生來說,最熟悉的當屬西門町人行徒步區。當我們走出捷運,在徒步區慢慢的逛,街道上就可以看到擺攤、表演或是抗議等等,這些都是城市的生態與個性。當道路上不只是看到車子,而是將生活開展在街道上,人們就可以在街道上看見這個城市的文化,感受到城市的活力。

  這一次新生南路的林蔭大道計劃,期望將人本交通的概念納入設計核心,而不只是景觀而已。經典工程顧問公司在規劃前辦了座談會、工作坊、以及一日街道生活實驗等活動。藉由這些活動去了解民眾對這條道路的想像,是實現人本交通的第一步,也就是做到參與式規劃。未來的新生南路是否能蛻變成足夠吸引人們駐足、逗留與互動的綠色走廊,讓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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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地內沒有設置硬舖面之綠地(以垂直投影計算,不得重疊計算)和水域與基地總面積之比率。

 

生活在街道上躍動──林蔭大道的新與變

◎盧于聖

  配合臺北市獲選為2016年世界設計之都,臺北市政府底下各部門都有相應措施,期望建構出一個向上提升、經過設計的城市圖景。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是負責林蔭大道的單位,為了突破過往計畫的模式,落實世界設計之都的概念,新工處選定和平西路三段、羅斯福路五六段以及新生南路三段作為示範性林蔭大道,於去年三月開始進行初步規劃設計,藉此三條示範性大道,向民眾展示林蔭工程的成效,並作為往後計畫的典範。經典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後簡稱經典工程)負責本計畫的前期設計部分,在互動模式及實質內容,都有別於過往林蔭大道工程。

  過去,空間營造的工程採取由上而下的模式,由政府主導,從設計到施工的內容,政府未曾事先和民眾溝通,民眾也幾乎沒有參與的空間,往往等到施工圍籬架設,才知道生活周遭環境將改變,導致雙方衝突不斷,對於空間的想像難以取得共識。這次的林蔭大道工程,擺脫過往由政府主導的模式,讓民眾擁有詮釋生活空間的力量,不再只是政府於民眾上對下的關係,而是雙方能相互傾聽並合作,將空間的主導權從政府手中釋出。

  經典工程則扮演政府與民眾間的橋樑,詮釋設計者與溝通者的角色。為了蒐集各方民眾意見,經典工程作了許多嘗試,期望將各方聲音納入考量,範圍涵蓋從民眾、學者到政府。例如,除了政府規定一定數量的公聽會外,經典工程還針對本計畫舉辦三十幾場說明會,讓周遭居民的聲音能夠匯聚在同一個場合,被聽見;成立林蔭大道工作坊,藉由紙模型以及設計圖繪製,讓民眾的想法被呈現出來;舉辦學者座談會,讓民眾和學者互相交流,結合多元背景──從城鄉發展到土木領域,討論內容從林蔭大道對交通的影響,到如何與當地特色協調都有。民眾參與狀況十分踴躍,說明會上,不僅民眾提出正反面意見討論,台大學生也納入不同看法,而經典工程將把意見揉合、反映於設計上,達到空間藉溝通來建構的初衷。

  那麼林蔭大道將會變成甚麼樣子呢?過往的林蔭工程多只是換換樹種,卻無法改變空間的樣貌,也無力轉變當地人與空間的互動。但本次計畫,帶入更多當地地理及歷史元素,不再侷限於樹與路的組合。經典工程的負責人劉柏宏老師表示,羅斯福路五、六段的重點在於萬金鐵路的歷史與山水的意象;和平西路段則聚焦於龍山寺在社區的定位,以其為軸心開展;至於新生南路,則要把巷弄內的書店及咖啡廳縮影拉到馬路來,讓民眾能夠挖掘出許多藏於小路中的寶藏,並企圖抓住台大校園日益薄弱的人文氣息。此外,在設計上,構想在街道上放入台大著名的思想或文學家的字句,藉由書寫在街道或裝置吟誦,把人文氣息從歷史中、校園外牆上散出到街道。

  特別的是,針對新生南路段,經典工程於去年九月十五日舉行「一日街道生活體驗」,封閉台大校門口至真理堂段的外側車道,模擬林蔭大道完工後的改變。重組我們的空間想像,拓寬之後的人行道,不只是多了棵樹而已,人能在上面休憩、野餐,或者看書、發呆,而原本隱身在巷弄中的獨立書店及音樂店,也將色濃縮在人行道上呈現。書攤伴著唱片流瀉而出的音符,我們不用在巷弄中尋半天才覓到桃花源,因為桃花源就在寬寬的人行道上。自行車與人行道也不用互相爭搶道路,而是能自在共處,人車爭道的情形將會大大減少。街頭藝人在拓寬的空間表演,許多原本在想像之外的活動都將跑出來,因為空間改變,人們與之的互動也會改變。我們很難想像,緊鄰馬路的空間,經過轉換後也能成為願意駐足的地方,而不是匆匆路過;一日街道生活體驗,讓我們看到空間使用的可能性。

  林蔭大道,與其說是美化環境,不如說是展現人對於生活空間的另一種可能,從溝通到與在地結合,都是顛覆過往的空間詮釋。對於空間,能夠賦予甚麼意義?人又能和空間有甚麼互動?林蔭大道的工程,逐步為這些問題找到解答。

 

對面的里民看過來──林蔭大道後,台大與鄰里的關係

◎張欣嘉

 

  台大操場零星散布著慢跑、散步的人們,跨過低矮的圍牆即是交通繁忙的新生南路。對側的大學里,馬路旁並排著誠品書局、麥當勞、真理堂,巷弄之間是大學生慣常覓食的空間,腳踏車進進出出,叮叮的車鈴聲不絕。寬大的馬路是校園和社區的對話空間,來自兩邊的人們遇見、相識、交流、衝突。林蔭大道的計畫勢必改變雙方互動的方式,而這段關係是如何開始,又是怎麼演變呢?

「敦親睦鄰」的歷史脈絡

  大學里是日治時期的台北帝國大學宿舍,後來也變成台大教職員宿舍,所以和校方的關係一直保持密切來往。台大作為全台教育重鎮,憑藉著連帶的影響力,從開始就大量徵收附近區域的土地作為校地,幾十年來許多當地的居民都遭受被迫遷移的命,大學里高里長就表示自家住宅也是徵收後被迫遷移的,而學校的態度始終保持強硬立場。長期累積下來,使得學校和周遭鄰里的關係一直很不好。

  1990 年代,雙方想合作改善大學里一帶的空間,那時候最主要就是溫州公園的改造計劃,一開始雙方的關係還不錯,有台大城鄉所和OURs(都市改革組織)[1] 作為中間的橋樑;之後出現爭執肇因於台大開挖地下停車場,校方雖然提供里民停車享有打折的優惠,但是遲至今日,依舊有里民不滿現行制度,甚至根本沒有聽說過優惠的消息,顯現出兩邊溝通上極大的鴻溝。

    除此之外,大學里裡面有部分原是宿舍的台大荒廢校地,雖然里民方面持續要求管理,但是校方卻持續拖延不處理。另外,台大也利用許多夾在建築物之間的畸零地出租給商家,造成社區許多區塊土地破碎。

  2000年以後,也就是臺大新體蓋起來之後,開始會在新體舉辦演唱會,除了會吵到居民以外,台大學生去新體的方式以騎自行車居多,但因為新體周圍沒有自行車停車位的配套,就會造成許多自行車不斷地湧入大學里,因而影響到他們的生活空間,造成他們對台大有更強烈的負面印象。

     原本新生南路巷道都是雙向通行,但是因為路距過窄,里辦公室決議改為單行道,但是因為學生到對側交通大多以腳踏車(由台大往大學里方向),而和單行道的方向剛好相反(由大學里往台大方向),所以違規的情形非常嚴重,騎樓間與馬路上也常發生腳踏車車禍,餐廳營業時間過晚或者學生聚餐吵雜影響到居民的衝突更是屢見不鮮。

參與式規劃中的互動

  納入多方參與是林蔭大道的基本理念之一,經典公司的劉柏宏老師表示:「由下而上,翻轉過去由政府主導、發包的工程,民眾往往不知道自己周遭的環境正在改變,在林蔭大道中,透過許多活動,盡力蒐集民眾、學者以及台大校方和學生的意見,公部門也有要求一定場數的座談會。藉由討論,希望找出一個共同的願景。」

  由經典公司負責的林蔭大道規劃案中,該單位就曾在去年六月時舉辦「林蔭大道──由我們決定」專家學者座談會,邀請各領域專長如建築、土木的教授到現場為里民、學生做由淺而深的介紹,使民眾能夠先對景觀規劃和人本交通等等的觀念有些基本的了解,繼而舉辦「願景工作坊」和公聽會,試圖促進不同群體對於規劃案的想法交流。

  台大方面由校園規劃小組派出代表參與這些討論,華盛頓大學景觀碩士潘世豪表示:「(校規小組)常常會講「校界」,強調臺大這邊的人行道是校園所有,可是為了比較人本、比較生態的目標,校方可以配合,但未來務必要討論怎麼維護管理,是由市府派人還是校方自行處理。」而校規小組表示,因為目前進度也只有到規劃階段,很多細部的設計都還沒有討論,但大方向是可以拓寬人行道,規劃完整的人車空間和綠色景觀。而學生方面,則是以各別主動參與為主,大多是本來就關心社區規劃和鄰里關係的學生。

  幾次公聽會中,大學里高里長不斷在會議中強調,台大學生每次去大學里內的餐廳用餐,腳踏車停放的問題和噪音的問題都是屢勸不聽。而里民方面,居住的時間尺度也較長,已經熟悉了附近的環境,提出的意見大多較為保守,希望林蔭大道計畫能夠考慮到新生南路龐大的交通流量,免得改了又改浪費公帑。

  原本的規劃案中,有包括瑠公圳的整治和開蓋工程,還有新生南路中央公車專用道的拓建,但是因為政府、校方、經典工程三方的溝通並沒有良好的管道,導致許多原來規劃中的事項胎死腹中,而里民方面也都沒有參與的動機,曾參與多場林蔭大道座談的台大學生郁良溎不諱言:「我覺得(溝通)非常差。」

關係的重建?

    華盛頓大學景觀碩士潘世豪說:「參與式規劃在台灣才起步,因世界設計之都才有這個機會,怎麼解決其實是要看怎麼取得共識、怎麼妥協。」他也希望台大學生能夠為其組成專門的小組,收集大學生的意見,想要在人行道看到什麼、想要在人行道從事什麼活動等等,再整理成具體的元素與意見提供負責設計的公司參考,也讓政府單位和里民看到學生的期待。

  台大和周遭鄰里之間是否能夠藉由這次的機會修補以前破碎的關係,挽救「敦親睦鄰」淪於刺耳的空包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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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台灣第一個以都市空間改造、政策議題批判為主軸的非政府組織、非營利組織(NGO & NPO),期望以集體力量推動台灣都市實質環境改善。

 

 

【校園吸菸區】

往圍牆奔跑的吸菸者:台大吸菸區設置之路

◎董展羽、蕭米棋

 

設立吸菸區的路程

     衛生署在2009年1月11日施行新的《菸害防制法》,明定「大專院校、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及其他文化或社會教育機構所載之室內場所,全面禁止吸菸。」但台大早在實施舊的《菸害防制法》之後,就成為了禁菸校園。校內常以宣導無菸餐廳和張貼海報或標誌來表達禁菸的立場。基本上,支持全面禁菸的台大師生佔大多數,但校內的吸菸者也希望有吸菸的空間。此外,《菸害防制法》鼓勵民眾,若在禁菸區發現有人違法吸菸,可以透過提供身份和證據至衛生局取締;可以想像要執行並不容易。由於校內師生並非執法人員,通常僅能柔性勸導當事人,因此,實施無菸校園的效果顯得非常有限。

  為了平衡禁菸校規和吸菸者的權利,學生代表大會福利委員會在2009年召開多次「菸害防治協調會議」。諸多台大教職員工一致認為,並不是規定禁菸或是經由罰鍰,就可以讓吸菸者立刻戒菸;若校內有吸菸人口,是否不應該去剝奪吸菸者的權利?當年與吸菸相關的校務會議,從是否設置吸菸區一路到吸菸區的詳細位置規劃皆有。此意圖並非漠視吸菸對健康的危害,而是希望校方可以站在務實角度去顧及吸菸者的人權。

  在校務會議中,許多校內團隊代表同意設立專屬吸菸區,讓吸菸者有放心吸菸的地點,也讓不吸菸者可選擇避開;當年的學生會長許菁芳即表示支持。而反對吸菸區的提案者表示校內應提供戒菸資源並多加利用。軍訓組表示協助戒菸為該單位的職責。保健室表示已提供戒菸輔導與定期的菸害講座,但使用率極低,鼓勵同學多加利用。

  討論後進行投票表決,最後以49票贊成和28票反對通過,各教學研究單位可申請設立吸菸區,申請程序或審核標準由學校行政會議訂定。吸菸區設立之企劃書初步擬定18個吸菸地點(例如:新體育館西南角、文學院西側或中庭)。最後因為沒有專責單位,導致落實設立困難。

從反菸態度說起

  校園作為一個教育場所,是否需要維護鼓勵學生戒菸/反對學生吸菸的教育意義?打開今年一月的行政會議紀錄,附件《國立台灣大學菸害防治管理要點》中,明顯可以看出校方要求各行政單位配合「無菸校園」政策,包含各場所不得出現菸品廣告、保健中心配合開設戒菸門診、駐校警察隊配合取締校內外人士吸菸行為等,並由軍訓室推動宣導事宜。

  此外,設置吸菸區所遭受到的另一個阻力來自學生。學生會福利部於今年二月開始對學生進行問卷調查,試圖了解校內同學對吸菸區設置的態度,一個月後回收了約三百份問卷,其中校內聲音仍是反對設置多於贊成,也無形中給想主動為校園吸菸者設置吸菸區的福利部不少壓力;校方不願處理吸菸區問題的主因,被認為是顧慮學生的反菸態度。

  根據保健中心之資料顯示,101學年度學士班新生有抽菸習慣26人(0.65%),碩博班有抽菸習慣164人(3.5%),由此推估校園吸菸人口並不多。許多人並不認為需要為少數吸菸人口設置吸菸區,甚至認為消極不設置吸菸區有助降低校園吸菸人口,而許多公衛或醫學院的教授也贊同此看法。然而,校園面積廣大卻沒有吸菸區,吸菸者往往隱身在暗處抽菸,並無法有效解決吸菸問題。

  但是,設置吸菸區的難題僅有這些嗎?

吸菸區設置的限制

  《國立台灣大學戶外吸菸區管理要點》(下稱吸菸區管理要點)規定:「學生於教學單位或辦公大樓戶外地區設置吸菸區,應先經該單位之直屬一級單位討論決定,送總務處及校規小組初審,再送行政會議審核。」其中「直屬一級單位」指的是該學生所屬的學院,而非更高層級的校方。此外,若請求設置吸菸區的地點並非於該學生所屬學院的建築,而是其他系所或場所,則要另外徵詢該場所的管理單位。

  一旦吸菸區順利設置,清潔管理就交由各學院負責,包含吸菸區的清潔維護、安全與監督。事務組則會不定期巡查,並統一設置吸菸區的戒菸標語、標誌、菸灰桶等設施;相同工作若是在學生宿舍區,則由學務處負責。如果有髒亂或有違公共安全等情事達三次,會公告廢止吸菸區,原申請單位一年內不得再申請。

  福利部長林冠嘉則認為,現行的吸菸區管理要點,其實沒有給學校主動去設吸菸區的壓力。因為設置吸菸區的權限下放到各學院,便如中央政府將設置性交易專區的權限下放到地方政府,因此在各學院不願冒政治風險的情況之下,不會主動設置吸菸區。因此福利部試圖從整體校園規劃的角度,超越目前各學院獨立審核、討論吸菸區設置的做法,如同四年多前,學生會也提出多個吸菸區建議設置地點。目前福利部預計在校園人口少,或是校園各個角落適度設置吸菸區。

  然而事務組清潔股吳淑均股長強調:「學校不可能鼓勵學生吸菸,因此不會主動為同學設吸菸區。」另外校園建築物密度太高,符合「不得設於明顯之處」的地點並不多,有些地方又是永久綠地,少有區域符合設置條件,因此校方無法作出吸菸區設置建議。

  縱使真的克服了校園非吸菸人口的反菸態度,但是礙於現今的吸菸區管理要點的規定,原先屬於校園空間整體規劃的吸菸區問題,下放給不具行政主體性的直屬一級機關(學院、行政機關)。因此學生會作為全校性的學生組織,無法突破目前以學院等一級單位為單位的設置辦法的規定,做出整體性的建議。儘管學生會跟事務組討論後,認為若是學生對校區內有設置吸菸區的需要,仍可由學生會與該單位討論後轉交事務組提案。但是以目前反菸及管理辦法之限制,吸菸區的設置,可能又會跟四年前相同,因提不出實際適宜設置地點,而胎死腹中。

 

 

吸菸「室」非

吸菸者L,社科院四年級學生,意識報066刊受訪者(見066刊P.3-4)。
現身之後

  因為我知道室友介意,每次抽完菸回宿舍,我都會把手、臉洗得乾乾淨淨再進房間;可是有時候有味道殘留,她就會譴責地看著我說:「妳為什麼要抽?」然後開始細數菸裡面有多少有害物質。多半是溫情攻勢,雖然沒有乖乖聽她的話,但我還是會盡量避免讓她聞到。

排除與隔絕

  相較於我耳聞的他校學生,台大學生對於抽菸的反感度似乎比較高,我猜部分原因是台大學生整體的社經地位比較高,成長過程比較不會遇到抽菸的人。但比如說我讀東海大學的朋友,對她來說抽菸並不是件奇怪的事,可是在台大,抽菸行為通常都是隱藏起來的。

  抽菸這件事情已經被汙名化,像是畫了一條界線:進去吸菸區就像是被貼上「行為偏差」的標籤,也像是隔絕世界上甚麼不好的東西;吸菸者被放在一個小小的隔間裡,就像病毒或是動物。明明有頂樓這種適合設置吸菸區,不會影響別人的地方,卻不願意接受這樣的區域合法化,使吸菸者必須躲藏在校園各種角落;這其實是社會的排除,把一群人排除到你既有生活之外,彷彿這麼做他們就不存在了。

心中的吸菸區「典範」

  我覺得有設吸菸區我就很感激了,不太會抱怨什麼吸菸區是「不好的」。上次到南港展覽館聽演唱會的時候,捷運站出口有一整排的吸菸區,離人行道隔了一點距離,是很舒服的開放空間,做得很好。

  有些大學的吸菸區也做得不錯,像是東海大學因為校地夠大,有辦法做出一定規模。校園公佈欄上貼有吸菸區地圖,讓人知道校園哪裡有設置吸菸區;例如咖啡廳後面人煙稀少的像花園一樣的露天吸菸區,環境通風還設有盆栽狀泥土盆讓人捻熄、丟棄菸蒂。

校園吸菸區的想像

  因為台大建築物的密度比較高,要在校園公共空間設露天的吸菸區比較困難,人們很難避開。我覺得台大理想的吸菸區設置位置是每棟建築的頂樓,給吸菸者一個舒適不影響他人的位置,也不會排擠到同學既有生活空間。

 

非吸菸者,外文四蔡曉林。
你身邊有人抽菸嗎?你對於他們抽菸的態度是什麼?

  我姊姊和身邊一些朋友都會抽菸。一開始我很不喜歡菸味,也覺得二手菸對健康有害,生活上受到一些影響。像是姊姊開車時,她會直接在密閉的車內吸菸,那個時候我會不太喜歡她這麼做。而對於朋友,雖然我並不喜歡吸到二手菸,但身處在有許多吸菸者的場域久了以後,我慢慢學會怎麼尊重吸菸的人,並覺得他們也有吸菸的權利。

你覺得校園內應該全面禁菸還是設立吸菸區比較好?

  因為我不吸菸,當然全面禁菸對我來說比較好,但問題是,這政策沒辦法好好執行,而且若執行得很徹底,是不是也會危害到吸菸者的權益?但即使設立了吸菸區,同樣要考慮執行上的問題。像我有次去一位老師的辦公室,他問我:「你介意我抽根菸嗎?」然後他就開始抽。即使現在校園內全面禁菸,因為他是教授,他還是能夠在自己的辦公室吸菸,就算之後真的設了吸菸區,你覺得他會乖乖去吸菸區吸菸嗎?

你對於在校園內設置吸菸區的看法?

  我覺得設置吸菸區這方式還不錯,至少讓吸菸者有可以抽菸的地方,但前提是不能影響到不喜歡菸味的人,所以設置地點的選擇很重要。我聽過一個案例,有個大學教授得了肺癌,但他不抽菸,於是他懷疑是否跟他的辦公室位在吸菸區旁邊有關。另外,如果設了吸菸區,這是否代表吸菸者只能在吸菸區內抽菸?我認為如何全面執行以及相關法規的制訂是需要討論的問題。

你覺得校園內理想的吸菸區應該是什麼樣子?

  對於像我這種不吸菸的人來說,吸菸區當然是封閉式的比較好,能確保我們不會吸到二手菸。除此之外,吸菸區應該多大、會不會占用到一般的空間,也是設吸菸區需要考慮的問題,因為反對設置吸菸區的人可能會有「這個空間是否可以拿來作其他用途,而不是設吸菸區」的疑慮。

 

李英仁,生工系一年級學生,意識報066刊受訪者(見066刊P.1-2)。
吸菸區是什麼樣的地方?

     我看過的吸菸區都是開放式空間,而非用玻璃門或牆壁圍起來;因為空間對外開放,菸味會飄散。但吸菸區都設立在人群比較少的地方,若有不喜歡菸味的人知道這裡是吸菸區,都會選擇遠離這個地方。

        我拜訪過的校園吸菸區通常都很隱密。例如政大就在游泳池旁邊的草地上設個涼亭作為吸菸區,東吳大學城中校區在偏僻的牆角畫了像停車格的小範圍作為吸菸區。這些地點本身就很少人經過,在這些地方設置吸菸區不太會影響到師生;其他常見的設置地點包括校園角落的涼亭。

如何與不吸菸的朋友相處?

  如果不在討厭菸味的朋友旁邊抽菸,其實對彼此不會有太大的影響;我也覺得,在沒有吸菸的時候,我在別人的眼中跟不吸菸的人一樣。比方說,我有個朋友基於健康因素而討厭菸味,若會遇到他那我就不抽菸,而他知道我會抽菸但也不會討厭我。剛認識時很害怕他對我有反感,但後來他也表示相處起來跟一般人一樣。  對於不吸菸的人來說,跟會吸菸的朋友相處,或許第一印象會受影響,長期下來若能互相配合,就算是吸菸者,也沒有好奇怪的。

        若跟比較熟的朋友碰面,想抽根菸時通常我都會主動走到旁邊抽,這也是種互相體諒吧。

在吸菸區抽菸是否會受他人觀感的影響?

  吸菸者會被貼上標籤,但就我的認知,大部分台大學生覺得抽菸這件事離自己很遠,所以一個簡單的概念便足以定義每個吸菸者。我覺得藉由吸菸區的設置,讓反菸者慢慢發現其實很多吸菸者就在身邊,只是不敢公開,大家也許會漸漸了解到:認識一個吸菸者不是只知道他會抽菸的這一面。人們仍然可以把抽菸當作是一個缺點,但這缺點是否大到足以否定一個人,就見仁見智了。

 

非吸菸者,地理三李建衡。

        我贊成「抽菸是個人自由」這句話,但我反菸;每個人有選擇吸菸與否的自由,但自由的底線就是不能妨礙他人的自由,因此吸菸行為在某些公共場合應受到某種程度的限制。菸會危害身體健康,若導致疾病會造成周遭親朋好友的壓力及負擔;況且,不只二手菸有害,三手菸對人體也有害,即使不在家人或朋友面前抽菸,身上可能帶有的一些有害化學物質微粒仍會影響長期接觸的人,因此我認為不抽菸是一種對家人、情人和朋友負責任的表現。

周遭的吸菸者

以前我對吸菸者有種負面印象,覺得他們是壞學生,會刻意離他們遠一點。長大後,身邊會抽菸的人逐漸浮現、也多了起來,站在我的立場,我會希望他們盡量減少抽菸量,平時也會勸他們戒菸。大家聚在一起聊天的時候,他們會點菸來抽,這時我會走到上風處以避免聞到菸味,忍耐幾分鐘就過去了,也不會造成太大影響。然而在很擁擠的地方,例如逛夜市的時候,前面的人邊走邊抽菸,菸味會一直飄來後頭,這時我就無法忍受,會想盡快衝到前面超越他。

正視吸菸者的需求

我贊成在校園內設立吸菸區,讓吸菸者能有光明正大抽菸的空間。雖然現在校總區全面禁菸,但全面禁菸只是暫時掩蓋問題,因為吸菸者通常有菸癮的問題,他們還是會被迫隱蔽地抽菸,問題仍然存在,那倒不如把它公開化,代表學校願意正視這件事情;況且,除非國家朝向全面禁菸的方向發展,否則我們還是有必要顧及到吸菸者的需求。而對於不喜歡菸味的人來說,他們可以避開吸菸區,減少在沒有預期的狀況下聞到菸味的機會,我認為這是一個在顧及吸菸者人權的同時,也能顧及到其他人健康權的方案。

吸菸區的設置

 至於吸菸區該設在哪裡,我覺得只要不是容易影響他人的地點就好。比方說,建築物的門口就不太適合,風一吹菸味可能就會一起帶進室內。

  我之前去過柏林自由大學,校內空曠處畫了多個像停車格的吸菸區,裡頭設了專門放置菸蒂的垃圾桶,許多學生都會去那邊吸菸。而因應台灣的氣候環境,我會建議設個涼亭作為吸菸區,能遮風避雨,並且提供垃圾桶或是菸盆,這對於垃圾處理和環境維護上也比較好管理。

 

吸菸者S,法律系五年級學生。
分享香菸就像分享巧克力

  我是去德國當交換學生的時候學會抽菸的。在校園裡面抽菸的人超多,我就有幾個朋友會抽菸,不是常常抽,不過人家拿給他們、他們就會抽;有時候是你跟對方聊天,對方抽菸但你不抽好像很怪,所以就會抽。基本上在一個空間裡面抽菸,一定會share,就好像我自己抱了一盒好吃的巧克力,不分大家吃很奇怪。離開那些地方,你也不一定會找這種東西來抽,所以真正的吸菸人口也很難計算。

習慣雖不同,但共同協議、互不干涉

 我會在宿舍抽菸,因為德國的宿舍不禁菸。他們比較free一點,像我男朋友他們住flat,一個家有三個房間,共用浴室和廚房,他的室友是兩個女生,一個會跟他一起抽,另外一個完全不抽,所以他們協議在公共區域不抽菸,但在自己房間就沒有關係,他們不太會干涉對方抽菸的事情。

能夠自在吸菸的戶外環境

 在德國,餐廳裡面基本上不准抽菸,但他們都很喜歡坐在戶外,不管是咖啡廳、餐廳或是小酒吧,他們都會坐在戶外抽菸。在校園,建築物內不准抽菸,但外面都可以,下課時間同學們都出去抽菸。

希望台大零星設置吸菸區

  如果有吸菸區我覺得不錯,但我希望在隱密一點的地方,因為我不喜歡被人家側目,而且我不喜歡被朋友看見,會覺得蠻尷尬的。如果要設吸菸區,我覺得最好是零星式的,台大校園那麼大,可以零星設在各個地方;頂樓也許是個好選擇,因為一般人比較不會上去,再加上比較不會影響到別人,而且又通風。

 

非吸菸者C,法研所刑法組研究所一年級學生。
從反菸到了解吸菸

我父親是工作以後才開始抽菸,他以前菸癮比較重,後來就稍微調整。其實我小時候還滿討厭菸味,也是因為自己不抽菸,對菸味本來就會比較排斥。但是上了大學,可能跟學法律有關,就會認為抽菸就只是個人的選擇,沒有什麼好非難。

  我的幾個比較親近的朋友也會抽菸,他們多數是大二到大三之間開始抽。不過他們都兩三天抽一次,菸癮不算重;和他們聚在一起時,也都選在通風的場合,不會在封閉的空間。但如果有人真的很愛抽菸,又整天在我旁邊抽,我可能還是會受不了。

《菸害防制法》之惡

 我大一時(2009年)新的《菸害防制法》施行,改成室內和公共場合都禁菸,法令一下子就變得蠻嚴格的。那個時候就發現吸菸者變得很不方便,他們可以抽菸的區域大幅地被限縮。但後來我跟會抽菸的朋友相處的過程中,不會特別在意他們會抽菸,因為他們開始抽菸剛好是《菸害防制法》修正以後。而且雖然《菸害防制法》中規定全面禁菸,但並沒有完全落實,像是熱炒店基本上還是很多人在抽菸;所以我覺得倒還沒有因為《菸害防制法》的修正有太大的轉變。

  記得在民國98年修法的時候,有人提到修訂後的《菸害防制法》,並不會讓吸菸者完全沒有地方吸菸,只是在很多地方不能吸。吸菸這個行為不應該是只要讓人能吸到菸,就代表允許吸菸,應該是吸菸成本的範圍內,包含時間、勞力,可以達到吸菸這個動作,這樣才是允許吸菸。所以吸菸區至少不能設在必須要讓大家花很多時間走過去的地點,不然就失去設置的意義了。

校園吸菸區的想像

 以台大來說,如果只有一個吸菸區,實際上就跟沒有差不多。比方說設一個吸菸區在普通教室,我們法律系的人根本就不會走去那裡,畢竟我自己的生活很少離開這個系館;所以理想上一個系館應該有一個吸菸區。如果有些系人太少,設一個沒有那麼大的實益,那可能就好比文學院設一個,讓他們用同一個空間。在大家可以接受的範圍內,又不會造成吸菸者太大的成本的情況下,去設置一些點;讓吸菸者可以去排解他們的菸癮,又可以讓非吸菸者不會覺得太難受,應該比較理想。

  另外,如果系館的某一個房間被當作吸菸區,有人可能會抱怨明明每個人都交一樣的學費,好像吸菸者因為他們吸菸,就多了一間教室可以使用;雖然我作為一個不抽菸的人,但我不反對這種做法,因為空間分配本來就不可能達到公平,而且考慮到吸菸者的人數其實沒有想像中那麼少,因此以空間分配不公平來說,我倒覺得設吸菸區沒有那麼嚴重。蓋一間吸菸區並不單純只是讓抽菸者方便,它反而可以讓你不要一直聞到菸味。老實說,大家受到二手菸的影響還比不上在外面聞廢氣,那為什麼在吸菸這件事上,非吸菸者就會要求完全不要聞到菸味?畢竟人就是生活在同一個圈子裡,本來就要互相忍受。

心中的吸菸區「典範」

 如果是室內吸菸區,就要保持整潔,需要人力定期清理,如果學校沒有成本去維護它,我就覺得開放空間比較好。但如果是開放式的吸菸區,又會有人抱怨天天在吸菸區旁邊的教室上課,這就要進一步協調,到底哪個空間真的適合大家去抽菸。

吸菸區之必要

  我個人會傾向大學校園不要全面開放吸菸,而是設置吸菸區。畢竟公園我不會天天去,去了也不會待超過一個小時,但學校或研究室可能就是我每天會待超過八小時、九小時的地方;因此我作為一個非吸菸者,對這個空間有長期使用的需求,吸菸區跟非吸菸區就應該要有適度的區隔,才不會太嚴重地影響到非吸菸者的使用權利或者使用意願。

 

吸菸是個人的嗎?──設置吸菸區的健康影響

◎許筑淋

  《菸害防制法》是公共衛生界為了整體國民健康所爭取的立法。世界衛生組織指出每年有540萬人死於菸害,而吸菸也是致癌的主要原因,有30%的癌症與吸菸有關。吸菸者產生的二手菸更是1類致癌物[1],已有許多研究證實,只要有暴露就會有健康危害。而二手菸的公共汙染和吸菸者的醫療成本,在台灣全民健保共同體的基礎上,更讓吸菸行為不再只是屬於個人自由的層次,因此,吸菸規範的討論一直是重要公共衛生的重要議題。公共衛生界在衡量多數非吸菸者的健康權與吸菸者的自由後,積極地推動《菸害防制法》,以促進全民的健康。

全面禁菸的宣示意義

  2008年,由當時的衛生署(現為衛生福利部)所做的成年吸菸行為電話調查,發現18-20歲的男女吸菸率分別為13%、3%;21-25歲的男、女吸菸率分別為37%、6.5%,顯示大學生正是吸菸行為決定的重要族群[2],因此,衛福部積極鼓勵各個大專院校進行菸害防制的宣導。而台大校園目前採取全面禁菸,其規範具有它的宣示意義:「本大學反對學生抽菸」。台大作為一個教育場所,其校規、政策都具有對學生的教育考量,而禁菸的政策明確地指出學校對於學生健康的重視。另外,台大身為第一學府,其校園政策具有外溢效果,影響到其他大學的決議。如果台大校園決定設置吸菸區,宣示意義將會消失,從「反對」到「不鼓勵」的差異,將會改變校園內使用菸品的風氣。

吸菸區的影響

  評估設立校園吸菸區的影響,可分成三種不同的層面:第一、吸菸的障礙降低,吸菸者的吸菸權利受到了保障,吸菸者的菸癮得以方便地在校園內獲得紓解;第二、對菸味極度敏感的同學(聞到菸味會有咳嗽、頭痛的現象)接觸菸味的機會將會增加,而承受健康風險;第三、校園內的禁菸法令鬆綁,校園吸菸就具有合法性,因此校園吸菸情形將普遍化,非堅決拒菸的同學接觸、嘗試菸品的機率將因此提高,而吸菸行為一但決定,就極有可能成癮,無法戒除[3]。綜合以上,校園內從全面禁菸到吸菸區的設立,吸菸行為在大學校園的成本降低,校園的吸菸情形就會因此增加。若以少抽一支菸增加10分鐘壽命的線性關係計算[4],設置吸菸區背後是隱形的龐大健康成本。考量吸菸成癮的人需求,校園內的吸菸區將可方便緩解菸癮,但這種方便性相較於增加的健康成本是值得的嗎?陽明公共衛生教授黃嵩立認為:「吸菸是一種權利,但它沒有強到『我要很方便地吸到菸』成為基本人權。我們需要先考慮誰的利益是最接近基本人權,如健康。」

吸菸區設置條件

  吸菸區設置需要考慮到通風、二手菸殘留、菸蒂處理等條件。吸菸區需設在通風良好的地方,並設置菸灰缸收集菸蒂,保持環境的整潔。校園內有很多地方都適合設置吸菸區,如各系館的頂樓、空曠的草地等等。清楚標明為吸菸區,並告知對菸味有嚴重過敏的同學避免經過這些地方,以減低可能的危險暴露。

  許多人開始吸菸的契機是因為受同儕的影響,在許多的社交場合,遞一根煙就是最直接的善意表達,但吸菸者在決定吸菸時,極可能不清楚菸品的易成癮性與健康風險,黃嵩立教授認為:「決定吸菸之前,要得到充分的資訊,包括這輩子會花多少錢、會損失多少年的性命、會得到什麼病,而且一旦吸菸就可能會戒不掉。」大學校園設置吸菸區,校園內吸菸障礙降低,就必須付出校園吸菸人口的增加、吸菸率上升的可能代價;因此,考量設置吸菸區時,需要更謹慎地去思考在吸菸自由的背後所承受的健康成本,而這份自由是否為自由意志考慮所有因素後所做的決定。面對成癮物質,我們需要更慎重的考慮它所帶來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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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WHO下屬的國際癌症研究機構將致癌物質按照危險程度分為4類:1類致癌物(對人類為確定之致癌物)、2A類致癌物、2B類致癌物、3類致癌物、4類致癌物。
[2]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從2004年起,採具縣市代表性的抽樣方式,由電話調查訪問中心進行電話訪問,監測18歲以上成年人吸菸行為情形。資料來源:成人吸菸行為調查重要指標交叉表
[3]已有研究指出,吸菸新手在抽第一根菸時,尼古丁就會進入體內會與身體作用而使得尼古丁的受體大量增加,而影響尼古丁的成癮性。
[4]WHO 的研究發現,吸菸者平均壽命較非吸菸者減少15年,吸菸量與減少壽命呈現線性關係,平均而言,抽菸一根菸相當於減少10分鐘的壽命。

 

校園嚴禁「菸」火:菸害防制法 v.s. 吸菸者的基本權
◎吳佩儒、戴紹恩

 

菸在法律上的定位:災禍、禍患

  我國《菸害防制法》於民國86年制定,最近一次修正公佈日期為98年1月23日。自本法的條文觀之,無非視「菸」為一種社會上的禍患,須以特定的手段防制之,始能維護國民健康,希望透過制定法律杜絕菸所造成的社會危害性。然而,此法除了先天上的給予菸「負面評價」,也使得吸菸者受污名化成為本法的副產品。此外,本法旨在「維護國民健康」,但在維護國民健康的同時,是否過於保護非吸菸者,與對吸菸者的權利之侵害間有失平衡,值得我們深思。

人權的天平:吸菸者 v.s. 非吸菸者

  從憲法階層探討,前大法官許宗力教授認為,吸菸者的權利應是屬於《憲法》第二十二條所謂「一般行動自由」的範疇之內,也就是說,於不影響到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的前提之下,皆應受保障。

  當我們欲探討「吸菸權」存在的同時,會面對兩個問題:首先是對於吸菸者本身健康上的危害。吸菸權可說是處於家父長思想和自主決定權的衝突地帶。一般認為,國家禁止吸菸是為了維護國民健康,立意良善,然而這樣「只要是為你好,我就可以限制你」的家父長思想,有偷渡國家決定「良善的價值觀」的疑慮。而在自我負責的脈絡底下,當吸菸者已被充分揭露吸菸對於身體危害的相關資訊,仍決定吸菸,此時國家保護即應退讓,否則即違反比例原則。

  其次是對於非吸菸者權利的維護。這似可成為一個更具正當性的理由,如果我們承認吸菸權會對非吸菸者造成妨礙的話,在合乎比例原則的情況下限制吸菸是合理的。然而,應該要辨明的是,非吸菸者又能主張何種的「權利」來保障自身?究竟限制吸菸的原因是「二手菸對於身體有所損害」抑或「單純地厭惡菸味」呢?如果是基於二手菸對於肺部病變的考量,尤其是對於孕婦和未成年人的傷害特別嚴重,此時限制似乎較有正當性。但是如果僅以大多數人的好惡去限制少數人的自由,反而使吸菸者遭受主流價值(而這個價值觀其實是被刻意塑造的)的壓迫。

  此外,還應考慮到吸菸者為社會中少數而相對弱勢之事實,此行為在社會發展底下逐漸遭受非理性被污名化的命運不可忽視。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提出了這樣的一個思考脈絡:吸菸者的道德非難是基於社會上的惡霸(強勢勢力)所創造的道德恐慌,目的在於透過詆毀一些人來彰顯自身的道德高尚。許宗力教授也說道,「法律的功能就是要保障少數人的權利!」立法者應當走在時代尖端,突破保護多數犧牲少數的盲點,以避免吸菸者再度遭到污名化。我們肯定吸菸者與非吸菸者都應享有各自的權利,然而,我們應該要衡量的是在權利的折衝上,不應該過度傾向任何一邊。

菸害防制法是否過於高舉健康的大旗?

  依照吸菸者與非吸菸者的權利來衡量《菸害防制法》的第十五條、第十六條,有沒有過當的部份呢?許宗力教授指出,教授個人研究室基本上為一人空間,卻仍然也受第十五條室內場所的規範,這部份可能過於侵害個人自由之行使。「我曾經在憲法考試中考過這個題目給學生,一半以上的學生因為討厭抽菸,所以都說這樣的限制合憲,理由是菸有滲透出去的可能,走廊經過的人也可能會聞到;不過我覺得這種影響的可能性是很微不足道的。」李茂生教授也認為本法限制吸菸區域的規範尚非妥適:依照侵害原則(harm to others),對於第三人的健康基本上沒有影響,也不應限制,另外,《菸害防制法》中規定三人以上工作場所亦禁止吸菸,當三人同時都是吸菸者,並且希望同時吸菸,但他們卻受限於法規不得抽煙。

  參考《菸害防制法》限制吸菸區域的立法理由[1],立法者在限制吸菸區域的同時,並無偏袒任何一方。然而,法律的施行與社會觀感的改變,造成不斷擴張限制吸菸者的情形,社會上也形成了一股反菸意識,似乎只有「非吸菸者」才能夠主張《菸害防制法》,來捍衛非吸菸者的權利。在不停地限制開放吸菸的區域時,我們多高舉著「健康」的大旗強化正當性,然而,是否真的有必要將吸菸者驅逐至人煙罕至的地方,才能夠免於二手菸的危害,這個問題值得立法者與所有的非吸菸者去思考。

臺大吸菸區──僅存於紙本上的「管理要點」

  關於吸菸區設置問題,《國立臺灣大學戶外吸菸區管理要點》將得申請設置之單位授權於本校各一級教學研究暨行政單位。但李茂生教授認為實行上可能會遭遇到一些問題亟待解決,就「吸菸區須設在室外場所」這個規定而言正當性可能不足,他舉出桃園中正機場為例:機場曾設置所費不貲的室內吸菸區,而後卻因為室內全面禁菸被要求拆除,吸菸者被棄置到人行道上,這樣的結果反而失去原先避免菸味飄散的立意,本末倒置。

  再者,授權各院也產生缺乏整體性規劃的疑慮。設置辦法規定須在「非必經區域」,先不論此一規定大大降低了吸菸區的實用性,行政上也極有可能成為各系所都不願承認的三不管地帶,而落到無法設置的下場。沒有建構常態性的清潔系統維持全校各吸菸區的整潔,也喪失部分設置吸菸區的目的。

  李教授亦指出應然面和實然面對立的情況,縱然已有設置辦法,學校仍可能基於形象問題,遭人扭曲為變相鼓勵學生抽菸而不執行。許宗力教授則進一步考量到,如果各院拒絕申請設置,因為院級在法律上並不會被法院視為一個行政機關,無法對其起訴,也成為救濟上的隱憂。

校園是否該一「菸」不染?

  以目前的情況,臺大空有吸菸區的設置辦法,然而各系所不願造成社會負面觀感,因此吸菸者目前仍必須走到圍牆外才能享有「合法」的吸菸區域,對於校內的吸菸者無非是過高的時間成本。設置吸菸區,可被認為是給予吸菸者應有的尊重與生存空間,然而設置後除了要面對使用率是否能等同原先的預期,也應考慮在吸菸區以外吸菸應如何規範的問題。

  《菸害防制法》–––我們應該以什麼樣的角度來理解這部法律?不論執法者或是一般人民都應該考量到「實質平等」的層次:基於二手菸的外部性,並非全然不能對於吸菸者有所限制,然而,在限制吸菸者的同時,是不是能有著正確、合理的手段來平衡吸菸者所受的影響,兼顧保護非吸菸者的措施,不失為未來我們需要積極面對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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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菸害防制法第十六條理由之三:若干公共場所在性質上或屬一般社交場所,或非專供未成年人出入,或其場所範圍空間較為寬敞,如設有吸菸區(室),即可確保非吸菸者免於場所二手菸害之規範目的,尚無採高強度全面禁菸之必要,以期公權力之行使符合比例原則之要求。

 

非吸菸者與吸菸者的必修課
◎戴紹恩

 

無菸校園:吸菸區難越雷池一步

  順應《菸害防制法》在2009年大幅修正,台大校務會議通過了吸菸區管理要點,當時即有報導下了這樣的標題「台大將設吸菸區 董氏基金會遺憾」[1]。《菸害防制法》規定大專院校的室內全面禁菸,室外空間得設置吸菸區,不過對台大來說,除了性質上為教育機構,「台大」在社會的眼光中,似乎被以較高的標準來看待。就現況而言,台大校總區內並沒有因通過管理要點而設置吸菸區,而鄰近的政治大學在校園四處設有吸菸區域。我們不免要問:台大為什麼空有設置辦法,卻無落實的可能?

  吸菸區的設置,類似於「基地台」的設置,正因為同樣具有設置後所產生的外部成本,也因此對於設置區域周遭的系所有所影響,正如大廈居民不願意家門前聳立著基地台,各個系所不願意成為破壞「無菸校園」的兇手。另一個學校必須面對的困境是「設置吸菸區」是否等於「鼓勵吸菸」?

  修法前,許多室內空間都可以吸菸,「非吸菸區」的設置是為了保護「非吸菸者」有不吸到二手菸的權利。然而在反菸團體積極推動修法下,似乎已將「全面禁菸」視為原則性的規範,因此設置吸菸區變得近似於「鼓勵吸菸」。當社會視全面禁菸為原則,任何與吸菸有所關聯的事物,都可能被解釋為「鼓勵吸菸」,如:在戶外用餐區放置煙灰缸,是否就表示鼓勵顧客吸菸?因此,我們應該著眼於兼顧吸菸者與非吸菸者的觀點來探討「吸菸區的設置」,否則都將以「鼓勵吸菸」作為最強烈的反對論點。

吸菸者與非吸菸者的新課題:實質平等的校園

  對於菸害的防制已有公共衛生上的考量,亦有法律上的規範,然而在大學之中,應該採取何種教育措施?

  旨在維護國民健康的菸害防制法,在反菸團體的遊說下,執法者不停的要求吸菸者退出一些場所,美其名是基於「健康」的考量,問題是,這樣子的要求是不是得以無限上綱?思考這樣不合理的可能性的同時,回到校園吸菸區的設置,我們應該重新思索的是在吸菸已受限制的情況下,維持「實質平等的校園」的可能性。

  校方對於菸害在一定的限度內有所防制實屬合理,然而在面對從「保護非吸菸者」變質為「歧視吸菸者」的現況下,作為一個教育機構,更應該以免除任何一種形式的歧視為教育之目標、根本;台大不應忽略非吸菸者對於吸菸者的污名化與歧視的問題,一味逕行全面禁菸的政策,應當實際落實相關政策,而非懸置吸菸區設置辦法成空頭承諾,罔顧吸菸者權利。

  校園為所有師生共享的生活空間,礙於吸菸區的外部成本,設置校內吸菸區確實有它的困難所在,但是非吸菸者的意見需要被聽見,吸菸者的權利也應被重視,這是臺大應學習與思考的一門必修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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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由時報電子報,2009-06-14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