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

【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1/10/25版】

一、網傳新聞原始事件是2010年10月,高雄某高職學生吸食毒品事件,並非近年事件。

二、根據目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持有第三、四級毒品5克以上者,得處以刑期或併科罰金;若5克以下,仍處以罰鍰及講習。網傳「放寬校園持毒5公克合法」並不符合事實。

網傳訊息原始事件發生於2010年,並非近年事件,且部分描述並不符合事實。因此,為「錯誤」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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