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說明
提案人 –
許韋婷
一、個人背景說明
許韋婷,目前於澳洲綠黨籍國會議員 Adam Bandt 的墨爾本辦公室實習,協助建立辦公室與華人社群的聯繫。就讀台大政治所碩士期間,參與《圖解世界局勢》和《圖解政治學》的寫作與出版工作;亦加入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的「威權時期政治案件受難者訪談計畫」,有豐富的寫作與訪談經驗。
二、報導議題說明
打工度假在近幾年來相當盛行,每年持打工度假簽證出國的數目有相當顯著的成長,特別是僅有年齡限制的澳洲,成了很多年輕人打工度假的首選。從台灣駐澳大利亞辦事處所提供的資料可得而知,截至2012年底為止,目前在澳洲打工度假的青年已有 22,027人,為澳洲境內打工度假青年的第三大族群。但台灣社會直到今周刊以一則〈清大畢業生為何淪為澳洲屠夫?〉引起討論後,才開始大量關注這群年輕人。
這則專題報導打破一般人過去對打工度假的美好想像。在這之前,「打工度假」一詞,代表的是一場華麗的冒險。年輕人在異國從事在台灣從未從事的工作,例如在廣闊的農田裡一邊採果一邊享受大自然的洗禮,並且在這很短的時間裡賺取旅費,體驗異國文化。但這則報導指出了另一群以賺錢為目的的年輕人,旅行和體驗不是他們最關心的,他們是一群為了抵抗台灣惡劣的薪資結構、勇敢赴澳打拼的年輕人。他們希望在異地盡快存下人生的第一桶金,並以這桶金作為實踐創業夢想或實現美好人生的基石。
然而,這則專題報導存在著兩個問題。首先,過度美化澳洲打工度假,讓許多人誤將澳洲視為打工者的賺錢天堂,忽略澳洲目前節節高升的失業率、亞洲人的就業困境,以及打工度假簽證在求職上會遇到的困難。其次,它在分裂了赴澳打工度假的年輕人之餘,並未探討是什麼樣的背景造成兩群年輕人的差異。
這兩群年輕人分別為以賺錢為目的且相當清楚地認知道自己是「台勞」的年輕人:另一則是以體驗為目的,拒絕「台勞」稱號的年輕人,甚至還在報導出現沒多久後召開記者會為自己「正名」。這樣的爭論到了筆者於去年九月入境澳洲後仍然持續著,並且挑戰著很多年輕人在異鄉脆弱敏感的神經。但是,究竟是什麼樣的問題造成這群年輕人的分裂?他們之間是否真如表面所看到毫無共通之處?此為本次提案亟欲探討的問題,並將試著分析兩群年輕人所具備的不同社會經濟條件,以及這些條件如何影響他們來澳洲的目的,與赴澳後在面臨類似的問題與挑戰時會有怎樣不同的解決方法。
三、作品預計內容
報導將聚焦在不同類型之打工渡假者,有不同的經濟條件,因此基於不同的心態來到澳洲、作不同選擇,也遇到不同問題與經驗。因此,報導將包含以下內容,以協助讀者更能了解討論的相關背景資訊:
1. 整理澳洲核准台灣打工度假簽證以來的相關數據資料,以及今周刊的報導所引發的相關討論,特別是赴澳的年輕人們對這則報導的反應。
2. 整理年輕人到澳洲後如何尋找工作,以及主要的工作類型和內容。
3. 探討年輕人到澳洲打工度假期間所受到的心理衝擊,以及這些經驗對他們所造成的改變。
4. 專訪不同身分背景的年輕人,包括被認為在台灣擁有較高競爭優勢,卻選擇赴澳遊歷的年輕人;以及因在台灣較無競爭優勢,所以赴澳闖蕩的年輕人。
四、作品的預期貢獻
1. 協助未來欲打工度假青年更了解澳洲打工度假的背景,以及入境澳洲後可能會面臨的問題與衝擊。
2. 讓台灣社會更進一步了解年輕人的困境,以及年輕人們為打破困境所作的努力。
3. 讓政府相關單位深入了解台灣青年赴澳打工度假所面臨的處境與問題,做為之後制定相關政策時的參考。
4. 未來可能將本報導進一步整理翻譯,投稿至澳洲重要的傳播媒體,讓澳洲人更了解台灣青年打工度假的面貌。
Report
正式報導
被忽視的跨國勞動新篇章 ─ 打工度假
*致讀者:本報導共分三系列,由於網站架構限制,只能全部放在同一版面。之後將會把報導重新排版與整理至即將於 12/15 上線的「T-WHY 台灣打工度假青年」網站,以提升閱讀的舒適度。
系列報導之一:在背包客群像中,看見澳洲打工度假的真實面貌
農場、肉廠、餐廳、工地、按摩店與清潔公司是台灣年輕人到澳洲打工度假,最多人選擇從事的工作場所與類別。這群年輕人,有的是為了抵抗台灣惡劣的薪資結構,因此勇敢赴澳打拼,期望在異地盡快存下人生第一桶金的夢想家;有的是為了體驗新的人生、感受不同的文化洗禮,因此遠赴這遙遠而陌生的南半球的冒險家;當然,也有人什麼都沒有多想,就這樣勇者無懼地踏上這片廣博的土地。但無論當初是抱持什麼目的而來,這群背包客都寫下了類似過去跨國移工們所經歷的篇章,只是,這次是以一個充滿想像空間的美麗名字為題 ─ 打工度假。
工地的工作環境 (照片由受訪者 Simon 提供)
建築工:白工職缺雖多,但需具備中等以上英文能力才能獲得機會
Simon (化名) 是一位剛考上成大研究所的學生,趁著退伍和開學之間的空檔,抱著提升英文能力、體驗異國文化和增加存款的期待,於今年四月入境澳洲雪梨。雖在朋友的介紹下,住進一個提供工作資訊的房子,因而很快地找到倉庫搬運的工作,但由於居住環境太差,且工資不如預期,因此積極地尋找新工作與新房子。從壽司店到洗車廠,再從中國老闆承包的工地黑工 (泛指雇主提供低於法定的薪資,且未合法繳稅、提供退休金,有時甚至沒有提供工作保險的工作;反之則為白工),於德國背包客同事的介紹下,八月底即轉換到澳洲當地人承包的工地。
在只有他一位亞洲人的工作環境裡,他依著對習慣高效率的台灣人而言有點慢,但在澳洲才是正常的工作步調與工作時數,以每小時 22 澳幣 (以1澳元兌27元台幣計算,折合台幣約 600 元) 的合法薪資,每天工作八小時,如果再加上加班費,每周可領 1000 – 1300 澳幣的薪資 (折合台幣約 27,000 – 35,000元),是台灣許多年輕人工作一個月才能領到的薪水。因此,原先預計九月返台就讀研究所的他,決定休學留下,甚至有尋找申請工作簽機會的念頭。他說:「在這裡,我每天都過得很舒服。早上我可以悠閒地和同事一起享用早餐,同時間已開始計入工時。工作是簡單的器材搬運和裝修,中間有充足的休息,不會有人催你快快工作,且休息時間仍計入工時。有時後工作提早結束,工時仍會給到原先預定的時間。能在這樣人性化的環境裡工作存錢,我為什麼要放棄這一切回台灣?」
肉場工:提升自我的條件與獨立性,才能與難民競爭
前和碩工程師王信惠在體認到工程師無法作一輩子,並注意到澳洲肉場工作是可以快速存到人生第一桶金的機會後,趕在將滿 31 歲無法申請簽證之前,於去年八月入境位於西澳的柏斯。為了爭取最多的時間與機會,不到一個月,他就買了人生第一部車。但即使他在行前作了充足的準備,仍然經歷幾段不穩定的臨時工作。所幸最後仍再一次趕在申請期限前,於昆士蘭的農業大鎮邦德堡找到可以穩定工作三個月,並且有申請二簽資格的農場工作。驚險達成延續簽證的目標後,他按照既定規畫,受雇於肉場仲介,並被派往仲介租借、位於 Rockhampton 的 JBS 牛肉工廠裡,負責取出牛大腸與小腸內的黏膜,供下游廠商製作網球拍所需的牛腸線。每小時時薪扣稅後約 17 澳幣,每天工作十小時,加上加班費,周薪亦可超過千元澳幣。
但四個月後,由於仲介與 JBS 解約,且 JBS 無意聘請持打工度假簽證的背包客,而是聘請工廠可因之請領政府補助的難民,因此在其他台灣背包客的介紹下,轉往鄰近的另一個牛肉工廠 TEYS。 TEYS 雖不至於停聘背包客,但較為輕鬆容易的工作大多分派給持工作簽,可長時間穩定工作的難民們,背包客則多被派往較為艱困粗重的工作。長期的重度勞動,在王信惠的身上留下病痛,好幾次周末放假,他無法愉悅地睡到自然醒,而是在清晨中痛醒。雙手也因每天甩著重重的牛皮,在不堪負荷下,不僅指甲中空脫落,更得到俗稱的「扳機指」,放鬆時無法自然伸直。但即使如此,家裡經濟條件不好的他,仍堅定地告訴筆者:「雖然工作不是很開心,最後可能沒辦法存到一桶金這麼多,但至少也能存到六成,改善家裡的經濟狀況,為實現成家立業的夢想打下基礎。」
在農田裡折腰採果的工人們 (照片由受訪者王信惠提供)
農場工:黑工充滿風險,白工需要機運與長時間等待
元智大學畢業的 Dennies,則從來沒有領過超過千元的周薪,反倒被農場主人積欠兩周合計約 1,500 的薪資,且至今仍在等待工頭與農場主人的官司結果。其實,早在工作之前,介紹工作的朋友就有提到農場有拖欠薪水的狀況,但自從今年四月入境布里斯本後,因將近一個月後才找到工作、但找到的卻是薪資低且時數不穩定的餐廳廚房工作,盤纏已所剩不多,所以最後仍決定冒險前往。在這位於雪梨近郊的農場溫室裡,Dennies採了一個月的番茄與小黃瓜,且真如朋友所言,薪水一毛未發。忍無可忍的工人們,在擔任監工的香港女生發動下,開始為期一周的罷工,建立工頭與農場主人談判的籌碼,爭取到一半的薪資,開工後才會再發還另一半。然而,對農場主人已不再信任的工頭,誠實告訴工人們所有的實情,包括農場營運不佳,工頭已為農場主人長期代墊許多薪資,這次是因為決定不再代墊,才會長達一個月沒有發薪。得知實情的工人們,在工頭的默許下,許多人選擇離開,並將爭取欠薪的工作,託付給工頭,包括選擇移動到雪梨的Dennies。
另一位正在穀物工廠工作的邢媚涵,則是經歷漫長等待,才獲得這份許多在大太陽底下工作的採果工人們相當稱羨的工廠工作,而且還是完全依照勞動法令走的白工。今年八月,邢媚涵在一般澳洲人尋找工作的 Seek 網,看到穀物工場大量徵工的消息後,隨即檢附履歷應徵,並且很快地接到電話通知得等到九月才會進行面試。為了解決盤纏幾乎用盡的困境,在面試與等待消息期間,她就近找到洋蔥工廠的工作,但一個月裡只有 15 天有工作,僅賺取 1000 澳幣勉強維持生活。直到十月底,才收到穀物工場的合約,並在抵達工廠後,再等三周才正式開始工作。雖歷經漫長等待,但在澳洲法律的保障下,她不僅領取白班稅後時薪 22.41 澳幣、中班 25 澳幣、晚班 28 澳幣的高薪,並且享有退休金、工作保險與完整的職前訓練,瞭解工作中可能會面臨的危險以保護自身的安全,每周至少有五天排班。不過,受到產季的影響,此工作只能維持六周。
清潔工:公司以超越常人標準的計件方式,巧妙地讓時薪打折
移動到雪梨的 Dennies 找到一家比過往薪資還要高的清潔工工作,訓練期間時薪就有 15 澳幣,每天工作八小時,但扣除半小時休息時間不算工資,每周至少工作五天。工頭並承諾訓練期後,時薪將調整為平日 20 澳幣、周六 24 澳幣、周日 28 澳幣,如遇到公定假日 (Public Holiday) 則可領到每小時 40 澳幣的高薪。但實際工作後,卻發現薪水的計算方式並非真的是以工作時數計算,而是規定每間房間算半小時的薪資,無論你花多少時間打掃。對於新手而言,一天工作下來,只能作 8-10 間房,原本八小時的工時因此折半;即使是有經驗的老手,一天也只能作 13 – 15 間房,仍不如確實依工作時間計算後可得的薪資。且每天都會有許多額外不計入工時的工作,例如一天開始的準備時間、轉換場地的時間,以及工頭要求額外打掃公共區域的時間,剝削工人們的勞動力。每周薪資加上假日加班費雖可穩定領到 700-800 澳幣,但不成比例的重度勞動付出與薪資所得,讓 Dennies 幾次燃起離職的念頭。然而穩定的收入仍讓他留下來,直到可集二簽的時間已進入倒數,才移動到農場開始新工作。
按摩師:撐過低薪的學徒時期,才能有穩定的收入
台中教育大學畢業,結束代課工作隨即遠赴澳洲打工度假的瑋瑋,則不只是離開她待了七個月的按摩工作,也離開澳洲返回台灣。瑋瑋是在今年三月入境西澳柏斯,但由於同行友人介紹,兩周後即移動到南方小島塔斯馬尼亞的農場工作。然而花費高成本移動的結果並不如預期,不僅大部分的時間都在休假,更被當初提供工作資訊的台灣室友要求擔負她買車與保養車子的費用。雖然最後對方沒有得逞,並且在兄長前同事一仁的協助下,進入按摩業工作,但類似的事情卻再度發生。
按摩師不同於其他工作,需要一個月左右的時間學習,才能慢慢熟悉流程與技巧。學徒時期不只是個人經濟上會因收入低而有壓力;如遇到較為精打細算的店經理,則會運用排班的權力,將能力不足以為店內帶來標準以上收入的學徒排班減少,由經驗豐富的老師傅取代。瑋瑋遇到的就是這樣的店經理,平均周薪因此只有 300 澳幣左右,扣除房租、伙食費與通話費等基本開銷,能存下的旅費很少。位於其他分店的一仁,在得知消息後,安排瑋瑋與同行友人轉往他所在的分店,以改善兩人的困境。然而,收到辭職通知的經理,卻以太晚辭職為由,扣留兩人一周的薪資,並揚言要兩人準備負擔可能的損失。
所幸經過幾次談判,經理得知兩人已作好向公平工作申訴專員公署 (Fair Work Ombudsman) 申訴的準備後,自知違法理虧的經理才全數退還積欠的薪資。而後的工作雖越來越順利,每周平均薪資可達 600-700澳幣,但機械性的無聊勞動,以及體驗當地人生活期待的落空,促使她挖掘出內心的自己,成為此行的意外收穫;之前經歷的困境,也讓她學會勇敢地為自己發聲。這樣的成長,也使得她對於未來從事教職的意志更堅定,不會再有雜念,因而選擇提早返台。
華人餐飲店是許多背包客會選擇的工作 (作者攝影,照片與受訪者無關)
餐廳:多為黑工職缺,且工作時數不穩定
原先連自己可以待多久都不確定,且同樣是今年四月入境的 Apple,則準備從按摩師的工作前往農場集二簽。無論是現在的按摩工作,還是先前的餐廳工作,都是在友人的介紹與協助下被老闆雇用。且不同於其他的背包客,到達墨爾本當天她就獲得面試機會,並且在兩天後開始工作,從時薪 9 澳幣開始做起,每兩周調升 0.5 澳幣,最後為 12 澳幣一周,每周排班最長可達 58 小時,平均周薪約 500-600 澳幣。但或許是因為剛買下餐廳,第一次當老闆的緣故,從中國移民到澳洲的雇主對員工不甚信任,且管理方式多是以責罵、有時甚至是當眾羞辱的方式,帶給包含 Apple 的員工們相當大的身心壓力,因而在四個月後轉往按摩店工作至十一月底。在這七個月裡,雖大部分的時間都在工作,但墨爾本的生活環境與步調讓她對澳洲有著很好的印象,因而作出與瑋瑋截然不同的決定,準備再留一年。
然而,同樣在餐廳打工的 Elisa 卻沒有這麼幸運,但她的際遇卻是很多從事餐廳工作的背包客的共同經歷。今年三月入境墨爾本的 Elisa ,在 Robinvale 完成三個月的農場工作,成功申請到二簽後,隨即返回墨爾本開始新生活。休息兩周後,她很快地就在兩天內找到工作,且碰巧找到與 Apple 同一品牌的連鎖餐廳。但位於市中心的分店,每周只能給她 20 小時的時數,第一天兩小時的試工為每小時 9.5 澳幣;正式上工後的第一個月每小時 10 澳幣,第二個月之後每小時 10.5 澳幣。每周薪資付完基本生活開銷後已所剩無幾,因此三周後,她另外找了一份晚班兼職的工作,且一開始試工的五小時完全沒有薪水,正式上工後也只給每小時 8.5 澳幣的低薪。兩份工作加起來,每周平均薪資只有 300 澳幣左右。雖然她一直積極地在尋找較高薪的工作,但受限於英語能力只能作面對面的基本溝通,很多應徵的職缺常在電話溝通的階段就被拒絕。雖然無論在農場還是都市,Elisa 從未享有高薪優渥的生活,但她從未忘記她想體驗異國文化的初衷,在閒暇時間積極參加各式活動、尋找免費的舞蹈課程,並且和不同國家的人交朋友。她說:「我很想學習澳洲人享受生活、熱愛生活的態度,錢不是最重要的,很多澳洲人也是賺多少就花多少。雖然回台灣後我無法改變台灣,但當越來越多人都能有同樣的生活態度時,也許台灣就會慢慢改變。」
系列報導之二:澳洲究竟是淘金天堂還是苦勞地獄?
在台灣的媒體報導裡,澳洲有著淘金天堂和苦勞地獄兩種極端形象。有的只關注澳洲勞動法律保障下,相對於台灣的高薪;再加上悠閒的步調與美麗的自然景觀,這個南方的遙遠國度,宛如天堂。但在傳出背包客在大水中溺斃、在荒野中車禍身亡,以及工作時掉入滾燙油鍋的事故後,這個過去在台灣以歐美為主流的「國際」新聞裡,長期被我們忽略的陌生國度,彷彿地獄。但這兩種形象就像是這片廣博大地裡的東西兩端,無論是繁華的東岸、還是荒涼的西岸,都無法代表整個澳洲;更別提中部許多未知的地方,就如同打工度假許多層面還未被認識到那樣,仍有待我們進一步認識。
不只是台灣,澳洲整體打工度假的人數正快速成長
許多人不知道的是,澳洲開放的打工度假相關簽證其實有兩種類別,分別是「打工度假簽證 (Working Holiday Visa, Subclass 417)」和「工作與度假簽證 (Work and Holiday Visa, Subclass 462)」。凡 18-30 歲的簽約國青年皆可申請,但每個國家開放的簽證類別不同。澳洲與包含台灣的 19 個國家所簽訂的是「打工度假簽證」,相較於「工作與度假簽證」的申請容易許多。因為後者申請時,需具備一定的英語程度、完成至少兩年的大學學業,以及需取得政府支持的文件;但「打工度假簽證」不需要具備上述條件,只要完成簡易的健康檢查、線上填寫申請表與繳交澳幣 420元 (折合台幣約 11,340 元) 即可,使得台灣的年輕人無論英文程度是否足以進行日常溝通皆趨之若鶩地申請,赴澳打工度假人數更是年年攀高。
從澳洲移民局 (Australia Government, Department of Immigration and Citizenship) 公布的數據來看,台灣自2006年有紀錄以來的 2,253 人,每年以千人的數字快速增加,至 2012 年度已高達 28,599 人,比前一年上升 57.6%;佔整體申請人數的比例也從 1.77 % 上升到 13.59 %,增加將近八倍之多。也就是說澳洲移民局所核准的簽證裡面,每十張簽證就有一張是核發給台灣人,於 19 個開放簽證的國家裡位居第三,僅次於英國與南韓。(詳見表一) 從今年公布的最新報告 (Working Holiday Maker visa program report 30 June 2013) 可得而知,澳洲整體申請人數雖也有提升,但也只有 15.8%,遠不及台灣的申請人數成長率。
資料來源:Australia Government, Department of Immigration and Citizenship 製表:作者自製
不只是第一次申請赴澳打工度假的人數,申請第二年留下來的人數成長得更為驚人,與去年相較,躍升 68.7% ,共有 7,162 人申請,亦排名第三,僅次於英國與南韓。但若合併計算一簽與二簽的人數,台灣即因為有 35,761 人申請核准留澳打工度假,而躍居第二位,僅次於英國。(詳見表二)
資料來源:Australia Government, Department of Immigration and Citizenship 製表:作者自製
「澳洲打工度假」已成為青年世代的共同經驗之一
若將比較的數據拉回國內,在 2006 年 18 至 30 歲的年輕人裡,每一千人還不到一人遠赴澳洲打工度假,但到 2012 年每一千人裡卻已有六人申請打工度假簽證。如將歷年人數合併計算,已累計 82,283 位年輕人有前往澳洲打工度假的經驗,可推測在七、八年級這個世代,平均每五十人就可能有兩人曾經或正在澳洲打工度假,且這個數據仍在上升當中,幾乎已成為世代重要的共同經驗之一。(詳見表三) 這樣的爆炸性成長,對於當初參與台澳雙邊簽訂打工度假協議,現任駐雪梨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的周進發處長而言,是一個始料未及的發展。
資料來源:Australia Government, Department of Immigration and Citizenship、內政部統計處
製表:作者自製
周處長表示,當初會為台灣青年爭取在澳洲打工度假的機會,是希望鼓勵沒有太多資源可以出國留學的年輕人,可以藉此方案出國開拓視野,培養獨立的人格,並與其他國家的年輕人互相學習,體驗不同的文化。且 1988 年後,因台灣移民在澳洲社會建立良好口碑,澳州政府對於台灣人沒有跳機 (即簽證到期仍違法滯留澳洲) 的疑慮,所以當台灣政府提出簽訂打工度假的要求時,雙方很快就達成協議。一開始雖有限訂開放 1000 人,但過沒多久,澳洲即主動取消限制。
澳洲移民局認為,申請打工度假人數的快速成長,很大的原因是來自全球經濟的不景氣,台灣當然也包含在內。申請打工度假的這個年齡層,在台灣所面對的,是倒退十六年的平均薪資,以及超過 14% 的青年失業率。即使是傳統認為代表高度就業與高薪的大學學歷,也在學歷貶值後,成為失業族群裡的最大宗。然而,澳洲自己本身也面臨同樣的問題。在全球不景氣的影響下,澳洲最新失業率也已攀升到 5.6 %,且青年失業率也正朝向 25 % 邁進,澳洲貿易工會理事會 (Australian Council of Trade Unions) 還懷疑此為澳洲開放太多人入境打工度假所造成。
既有條件與人際網絡,影響背包客的際遇
僧多粥少的結果,使得背包客找工作的難度大為提升,特別是語言和文化與澳洲大不相同的台灣背包客。就連工會在檢討打工度假政策時,他們認為會造成威脅的,也只是來自歐洲的背包客。從前篇的背包客群像裡,可以看見在遠離舒適圈的異地,既有的人際網絡與過去累積的經驗與能力,相當大程度地影響每個背包客的際遇。特別是,許多背包客受限於語言的問題,能找的工作範圍本來就很有限,若既有的人際網絡又都是未能打入澳洲社會的背包客,結果很有可能是在華人社群裡打轉,找到的工作也多會是華人承包或提供的低薪工作,其中又以農場和餐廳為大宗 (詳見表四)。
然而,農場工作受制於產季、氣候、產量與市場價格的影響,多為短期的臨時工,且無論正式開工、產季中或是產季將近,都會再次受到前述因素的影響,需要或長或短的等工時間,使得工人的收入經常處於不穩定的狀況。但由於澳洲移民局規定,如欲申請二簽,需在偏遠地區的一級產業 (含農、林、漁、牧與礦業) 工作滿 88 天,才具備申請資格,因此吸引許多背包客前往門檻較低的農場工作。
不過,近年澳洲農場為降低成本,很多農場主人選擇將工作發包給工作多年而經驗豐富,但實際是持學生簽或觀光簽違法打工、或簽證過期仍滯留在澳洲的非法工頭。這些工頭多來自越南、馬來西亞、泰國與中國,近年亦有台灣人加入違法仲介工作的行列,透過背包客棧、Facebook 與 Line 等社群媒體以及人際網絡,以遠低於法律規定的薪資招攬大量的臨時工,再從中抽取佣金。而他們找工人的方法,正是大部分台灣背包客尋找工作的主要管道。 (詳見表五) 這些產業最底層的工人,在層層剝削之下,收入相當微薄,扣除日常生活開銷,經常所剩無幾。餐廳工作雖然受外在環境的影響較小,有機會尋找到較為長期穩定的工作,但就澳洲統計局 (Australian Bureau of Statistics) 公布的資料,餐廳工作本身就是主要行業裡,全職雇員平均周薪最低的工作,平均每周僅 538.8 澳幣。但官方資料無法計入的,是許多台灣背包客從事的未報稅、低於法定時薪且未有退休金的兼職或臨時性質的黑工。
資料來源:問卷調查 製表:作者自製
在充滿變動的環境裡,需要充足的準備金
人際網絡與本身條件對於背包客的影響,還表現在尋找工作快慢的兩個極端。 26% 的背包客可以在入境後 1-2 周內尋找到第一份工作,但緊接在這群人後面的 25% 則需要耗費四周以上才能找到工作。(詳見表六) 不過,無論花多久時間才能找到工作,有超過 40% 的人,平均周薪落在 400-600 澳幣之間。(詳見表七) 且有高達 70.98% 的人,領過的最低周薪是 300 澳幣以下。(詳見表八) 至於最高周薪,雖有 22.78% 可以達到周薪破千,但緊接在後的 15.83% 卻掉至 700-800 澳幣,第三位的 14.15 % 則為 600-700 澳幣。(詳見表九)如回到此三項的原始數據仔細計算,則可以發現只有將近 20% 的人,不僅可以脫離周薪 300 澳幣以下的低薪困境,最高還可以只花一周的時間,就拿到相當於在台灣工作的年輕人一個月的薪水。不到一半的背包客,雖僅能達到平均周薪 500 澳幣以上的水準,難以存到許多人希冀的第一桶金,但已足以承租市中心三坪左右的電梯大樓房間,或郊區五坪左右的平房房間,並還有剩餘的金錢每周吃一次大餐,或存下旅遊基金,過著相當舒適的生活。
只是,怎樣的人能撐過低薪時期,逐漸累積實力、擴充人際網絡,找到中等以上薪資的工作以實現夢想?赴澳洲前準備的本金是另一個關鍵。以筆者所在的雪梨郊區為例:每周房屋平均租金約 200 澳幣、不吃外食餐餐自己煮飯的伙食費約 50 澳幣、往返市區交通費每周約 50 澳幣,再加上通話費與其他雜支,每周開銷將近 350 澳幣。若筆者花費四周才找到第一份工作,周薪僅 300 澳幣,我的準備金需至少需 2,000 澳幣,才有可能累積三個月工作經驗以加強自己的求職條件,並在工作的同時尋找其他較高薪水的職缺。但對於許多人而言,往返的機票費用、簽證費用與行李的費用,已至少花費台幣五萬元左右;折合台幣五萬元以上的準備金,並不是大多數人都拿得出來的金額。
因此,澳洲對台灣青年而言,究竟是接近淘金天堂些?還是接近苦勞地獄些?有部分取決於個人層次的因素,包括背包客本身在金錢、工作經驗、語言能力、人際網絡,以及對於如何在澳洲尋找工作的知識性準備。但有更大一部分取決於下篇將談到的結構性因素。
資料來源:問卷調查 製表:作者自製
資料來源:問卷調查 製表:作者自製
資料來源:問卷調查 製表:作者自製
資料來源:問卷調查 製表:作者自製
附註:本文所提及之問卷調查,為筆者於 2013/10/23 – 2013/11/17 在網路所進行的《台灣背包客澳洲打工度假調查》。此問卷調查主要發佈在 Facebook,並特別在台灣背包客接收訊息的各大 Facebook 社團進行宣傳,最後共蒐集到 417 筆有效樣本。
系列報導三:「打工度假」美名,遮掩跨國勞動問題
當人們爭執著這群年輕人究竟是台勞,還是體驗異國風情的背包客時,已經深陷「打工度假」四個字的美麗陷阱。無論是檢視台灣官方與澳洲簽訂協議時所抱持的美好初衷,或是年輕人在日常生活與台灣的親朋好友、澳洲當地的陌生人聊起「打工度假」時,大部分的人關注的焦點多是「度假」的部分。「打工」只是為了賺取旅費,以提升「度假」的條件,因此經常被輕輕帶過。所以,無論是台澳雙邊的政府,還是打工度假者本身,都忽略了在語言和文化環境不同的異地,光是了解相關法令,以及找到有力的發聲管道就有一定程度的困難,因此無論是個人還是制度設計,都需要充分準備才得以因應包括勞動力被剝削、工作中可能出現的傷害與死亡風險、不熟悉法令而被欺騙錢財等複雜的問題。
澳洲勞動法令設計健全但執行力不足,背包客受惠有限
無論是澳洲本地人還是外國人,凡是具備合法工作權利的勞工,皆在《公平工作法》(Fair Work Act 2009) 的保障範圍內。該法案規定不同的職業類別皆有不同的裁定 (Award),保障該職業的最低薪資與退休金。即使是沒有相關裁定的,也受全國最低薪資的保障,全職每小時有 16.37 澳幣,或周薪至少 622.2 澳幣;兼職則為每小時 20.3 澳幣;平日加班和假日加班還有兩倍左右的加班費。除此以外,亦保障全職員工每周工時不超過 38 小時,並享有四周的帶薪年假、十天帶薪事假,與其他因應各種狀況可請的假期。無論正職還是兼職,在工作開始後,都應該收到《Fair Work資料說明書》,並簽訂勞動契約,明訂雙方的權利義務、薪資計算方式與工作時間。該法案的另一個重點,則是保障工人成立與加入工會的權利,並賦予工會集體談判與代替工人進行相關工作申訴的權利。因此,工會的力量在澳洲相當強大,不僅在日常生活中守護工人的基本權益,並影響政策的制定甚至選舉的結果。
但工會的力量並未覆蓋到打工度假的族群。大部分的台灣背包客或是因為不瞭解工會可以提供的支持,或是不願意額外支付工會會費,因此即使工作場所有工會存在,也很少有人加入。不過,更多的情況是,多數台灣背包客工作的場所,即農場與餐廳,沒有工會相關組織。即使有農業與餐飲業相關的產業工會,也沒有工會幹部進入工作場所進行組織的工作;背包客亦受限於語言程度,無法尋得主動加入工會的管道。移居雪梨多年的台灣移民伏嘉捷指出:「澳洲許多工作場所在工會的強力要求下,因勞動檢查頻繁,其實很少有雇主敢違反勞動法令,支付違法的薪資或聘請非法工作的勞工。」相對的,沒有工會支持的工作場所,特別是偏遠地區,就成了勞工必須自力救濟的三不管地帶。
因此,負責仲裁勞資糾紛的公平工作申訴專員公署 (Fair Work Ombudsman),成了背包客最常求助的管道。然而,隨著近年來勞資糾紛案件的增加,申述歷時因此加長,無論是受理前的諮詢、或是受理後的處理過程。例如曾經打電話前往求助的 Dennis ,等了半小時還等不到接聽的專員,在擔心高額通話費將耗盡當月的電話儲值費用下,只好放棄。案件變多的另一個結果是,對於證據不足的案件,還會有不調查、甚至不受理的情形出現。例如被雇主積欠薪資的 Jenny,就被專員以沒有合約證明工作為由打發,退回申請。然而,許多台灣背包客從事的,無論黑工白工,很多都是沒有簽訂合約,或是簽了合約卻沒有留存的工作。所以當走到申述這一步時,就需要自行準備充分的證據。例如以工作照片或排班表證明自己確實有工作,以薪資計算的紀錄和銀行匯款紀錄證明自己被欠薪。但往往背包客們平時並沒有搜集證據的習慣,對於雇主的行為沒有警覺,因此事情發生後,只好選擇默默承受。
新政府由傾向資方的自由黨組成,威脅勞動權益
隨著意識形態較傾向資方的自由黨上台執政,不只打工度假族群,就連澳洲當地的勞工也已明顯感受到政府對勞動權益的威脅。在施行《公平工作法》(Fair Work Act 2009) 之前,澳洲施行的是由自由黨籍總理霍華德推動的《工作選擇法》(Work Choices)。該法案對於工會有很大的限制,對雇主卻提供很大的空間。例如雇主可以和新雇員個別簽訂合約,不需理會工會先前與雇主協訂的團體合約,形同削弱工會談判的權力,與談判後協議推行的效力。因此,在工會的支持下,2007 年時任工黨領袖的陸克文才得以結束自由黨執政,組成傾向勞工的工黨政府。並在 2009 年,不顧企業主威脅工作機會將因此減少的反對聲浪,推行現行的《公平工作法》,提升勞動權益。
然而,因為經濟表現不如預期,再加上工黨內部的派系鬥爭,導致今年九月自由黨成功拉下工黨政府,由艾伯特擔任總理,組成右派政府,並開始著手推動勞動法律的修改。雖然新總理過去曾經宣稱,不會走回霍華德的老路,但最近態度已逐漸鬆動,不僅迴避相關問題,法律修改的方向亦引起工會團體許多疑慮。除此以外,新政府亦進一步放寬工作簽證的限制,讓企業可以更自由的聘請外籍勞工。此作法引起工會團體強烈不滿,澳洲工會聯盟 (Australian Unions) 即認為當澳洲本地還有許多人找不到工作的同時,政府還引進外勞奪走更多的工作機會,無論對失業者還是工作者,都將是一大打擊。
各類外籍勞工不斷湧入,澳洲工作環境逐漸失控
不過,衝擊當地就業環境的,不只是持工作簽的勞工,還包括持學生簽的留學生和持臨時工作簽的難民。這些簽證的效期都比打工度假簽證還要長,再加上打工度假有不得受雇於同一雇主超過六個月的規定,因此多只能從事短期的工作。很多背包客都有類似的經驗,即使應徵的是未報稅、移民局因此無從檢驗是否有違法打工的黑工,雇主仍然傾向雇用會長期留在當地的留學生或難民,而不是隨時可能移動到別的地區的背包客。再者,由於澳洲每年接收大量難民,例如去年就接收了超過一萬名的難民入境,為了安頓這些難民的生活,便有鼓勵雇主聘雇難民的政策,無形中排擠了其他族群的受雇機會。此外,無論難民、留學生,還是持工作簽以尋求移民機會的外籍勞工,為了爭取長期穩定的生活,許多人會選擇降低工作條件,例如降低薪資、增加工作時數、不報稅讓雇主有逃稅空間等,讓雇主更願意聘雇他們。在餐飲業,留學生即為背包客最常見的競爭對手。惡性競爭下的結果,使得澳洲主要大城市,如雪梨、墨爾本、布里斯本的餐廳時薪,多在十元澳幣左右徘徊,遠低於法定薪資,並因此多次成為澳洲媒體關注的議題。
然而,背包客的消極應對也助長了這樣的情勢。邢媚涵為了突破這樣的困境,除了拒絕低於法定薪資的工作,對於含糊其辭、企圖瞞混以逃避報稅責任的前雇主,她不只在工作期間積極催促雇主填寫稅單;即使離職了,仍專程向澳洲稅務辦公室領取稅單,自行填寫後寄給雇主;並準備明年報稅時,如發現雇主未誠實報稅,將向稅務辦公室檢舉。她認為:「澳洲根本沒有所謂的黑工白工,問題應該是雇主是否有遵守法律,勞工是否有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利。」因此,她不只從自身作起,還積極整理澳洲勞動相關法律資料,廣發在背包客最常接收訊息的 Facebook 社團,以提升台灣背包客的勞動意識。雪梨辦事處亦注意到背包客所面臨的問題。除了在今年舉辦多達五場的座談會,並在 Facebook 成立粉絲頁,翻譯整理重要訊息教育背包客。周處長還主動向駐地新南斯威爾州的公平貿易局與公平工作申訴專員公署的相關負責人,反映背包客在澳洲生活與工作所面臨的問題,但對方或許是因為人力有限,至今未有更積極的作為。
當政府的作為有限,或不夠積極時,民間的力量就相當重要。同樣面臨跨國勞動問題的難民和留學生社群,即積極與澳洲民間的壓力團體合作,主動向社會發聲。例如維多利亞聯合之聲 (United Voice Victoria) 就從關注留學生被清潔公司積欠薪資的案例開始,協助爭取留學生的工作權利。相較之下,打工度假社群的組織較為鬆散,多停留在資訊交流或聯誼階段;但隨著越來越多具有勞動權利意識的背包客出現,或許在可見的未來,打工度假族群也能受到澳洲社會同等的關注,甚至與其他跨國勞動的族群共同合作,改善整體的勞動環境,而不再因「度假」二字被視為特殊的族群。畢竟,無論當初是抱何目的而來,都沒有人想要擁有被剝削、欺騙與傷害的經驗。當背包客與台澳政府相關單位,能正視「打工」這佔生活一半比重的部分,並分別健全個人與制度上的準備時,才比較有機會經歷更美好的「度假」,回到政策制定時的初衷。
資料來源與製表:作者自行整理
相關連結:
Working Holiday Maker Visa Program Report 30 June 2013
Working Holiday and Work & Holiday Visa Grants 2005–06 to 2009–10 Program Years
ACTU calls for working holiday visa re-think amid youth unemployment concerns
Employee Earnings and Hours, Australia, May 2012
Fair Work Ombuds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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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king Holiday and Work & Holiday Visa Grants 2005–06 to 2009–10 Program Years